合肥中考加分政策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90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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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上午,合肥市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在市政务中心召开。今年合肥市区中考报名人数为27392人,较去年增加1438人。目前市区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均已完成。合肥一中、六中、八中继续联合招生,每校招生计划1650人。5.10新鲜点:一保安炒股净赚70多万,迪拜42栋漂浮别墅叼炸天!>>
今年,合肥市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9070人(较去年增加390人),占比约70%(较去年减少2%);中等职业学校计划8322人(较去年增加1048人),占比30%。合肥一中、六中、八中继续联合招生,每校招生计划1650人。市区14所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13090人,较去年增加500人;省、市示范高中招生计划15450人。
合肥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将继续严格执行“从2012年初一年级起,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到校生志愿”的规定,我市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分配到学籍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
同时,户籍在我市市区的单报考生也享受省示范高中到校生指标。市区符合条件全部单报考生作为一个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到校生计划。军转干部随迁子女转入我市市区初中学校、截至中考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就读满两年的考生,以及在《关于做好巢湖行政区划调整后来肥工作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合教〔2011〕268号)有效期内(2011年11月10日-11月9日)学籍转入并就读我市市区初中学校的巢湖区划调整来肥工作人员子女考生,与所在学校具备填报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资格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适用相同录取规则。以上两类考生如被录取,不占用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
“我们将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要求,自秋季开学起各地要停止招收普通高中择校生。合肥市区、巢湖市已于2012年、2013年全部取消择校生。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和庐江县四县全部取消择校生招生,原择校生计划应调整为统招生计划。”合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针对社会关注的招生政策情况,市教育公布了指标到校生政策情况和中考加分政策情况。


(一)指标到校生政策情况
我市市区省示范高中将招生计划的85%按照初中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水平和规范办学行为等因素,分解到市区各初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为所填报的省示范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线下40分不变。为保持政策延续性,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为85%不变,录取最低控制线为所填报的省示范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线下40分不变。


(二)中考加分政策情况
根据省教育厅皖教办〔2015〕13号文件规定,我市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6.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考生,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所列举的特定地区和岗位的军人应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平时荣立二等功”,按照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把握。“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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