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省示范高中特长生及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实施细则
合肥市市区省示范高中特长生及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实施细则
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校形成办学特色,根据《合肥市市区中招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考生自愿原则。
(三)择优录取原则。
(四)分校录取原则。
二、招生项目和基本条件
(一)体育类
个人项目为田径、游泳、乒乓球、棋类(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击剑、射击、羽毛球、体育舞蹈、武术等9项,武术项目招生基本条件为初中阶段获得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省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武术男女组单项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的队员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其他项目为初中阶段获省或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上述单项竞赛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或市级前三名的考生。集体项目为篮球、排球、手球、健美操等4项,招生条件由招生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及时公布。
(二)科技类
招生项目为青少年科技创新、青少年信息学、青少年电脑机器人。招生基本条件为:
(1)在初中阶段获由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2)在初中阶段获由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市级一等奖、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在初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一等奖(须是全国计算机学会组织)的考生。
(3)在初中阶段获由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电脑机器人比赛市级一等奖、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三)艺术类
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艺术类招生条件由市教育考试院结合学校实际统一制定。其他学校招生条件由招生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发布实施。
(四)校园足球类
招生基本条件为:初中阶段在国家注册的校园足球队员,省级足球比赛前六名、市级足球比赛前三名的队员或经毕业学校推荐具有足球运动特长的考生。
三、招生学校和人数
类别 | 项 目 | 招生学校及人数 |
体育类 | 棋 类 (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 | 合肥一中(15人)、七中(6人) |
乒乓球 | 合肥八中(男4人、女2人)、九中(6人) | |
游 泳 | 合肥六中(4人)、七中(6人) | |
田 径 | 合肥六中(6人)、八中(男6人、女4人)、十中(6人)、十一中(10人)、168中学(6人) | |
击 剑 | 合肥三中(3人) | |
射 击 | 合肥九中(2人) | |
手 球 | 合肥三中(10人) | |
篮 球 | 合肥一中(男10人)、三中(10人)、十中(女5人) | |
排 球 | 合肥五中(女10人)、六中(6人)、三十二中(12人) | |
羽毛球 | 合肥八中(男4人、女2人) | |
体育舞蹈 | 合肥三中(10人)、十一中(10人) | |
健美操 | 合肥八中(12人) | |
武 术 | 合肥一中(5人)、六中(5人)、八中(5人) | |
国家二级及以 上运动员 | 合肥三中(6人)、十一中(4人)、庐阳高中(10人) | |
艺术类 | 西洋乐 | 合肥一中(30人) |
声 乐 | 合肥六中(30人) | |
民 乐 | 合肥八中(30人) | |
播音主持 | 合肥三中(40人) | |
综合类 | 合肥二中(美术100人、音乐20人) | |
科技类 | 科技创新 | 合肥一中(50人)、六中(35人)、八中(50人)、五中(机器人5人)、七中(8人)、九中(机器人4人)、十中(机器人2人)、168中学(6人) |
信息学 | ||
电脑机器人 | ||
校园足球 | 足 球 | 合肥一中(男12人)、六中(男12人)、八中(男12人);另校园足球定点学校:三十五中(男20人)、十三中(男12人、女8人)、庐阳高中(男20人)。其中十三中男、女守门员各1人、其他每校守门员1人 |
备注:合肥二中、三中、十一中、庐阳高中举办体育特色班或艺术特色班。
四、填报资格
1.在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中考成绩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合肥三中、合肥十一中、庐阳高中三校体育特色班招收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中考成绩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60%。填报合肥十三中、三十五中、庐阳高中足球定点学校志愿的考生,中考成绩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80%。
3.填报体育类特长生(不含棋类)、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和合肥三中、合肥十一中、庐阳高中三校体育特色班志愿考生,中考体育考试成绩须达到该学科满分的90%及以上。
4.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5.专业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五、招生程序
(一)发布专业考核方案
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合肥一中、六中、八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和合肥一中等6所高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其他各校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在报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通过校园网等向社会公布。
(二)学生报名
具备招生条件的学生凭获奖证书原件等到各校或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地点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专业考核
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合肥一中、六中、八中3校特长生专业考核和高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专业考核,其他学校特长生统一于规定时间内自主组织专业考核工作。专业考核合格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将在合肥教育信息网及考生所属初中毕业学校校园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填报志愿与录取
公示无异议的专业考核合格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填报相应招生学校提前批次志愿。对于特长生招生,按照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普通高中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对于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按照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考生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调回该校统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我市将结合实际,逐年减少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
六、工作要求
(一)各招生学校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科学的专业考核方案。严格选聘评委专家,加强专业考核监督工作,切实执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专业考核工作,并严格公示环节,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公平。专业考核应侧重于考生的专业水平和特长,不得组织文化课测试。
(二)各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查考生录取资格,不得在规定的范围和项目外招生。对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造成误录取以及擅自突破招生范围和计划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初中学校严格按照规定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
(三)各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大特长生学生入学后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努力保障其个性和潜能发展的良好环境。同时要督促特长生学生按照招生类型,积极参加学校校园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