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汇总】
要防止“灯下黑”,严肃处理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清理好门户,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是解志愿小编整理的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快来看看吧。
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一
为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重庆市梁平县探索建立机关党建“三张清单”,理清了工作职能,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工作方向,有效解决了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
建立“责任清单”,逐级理清工作职能。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解决机关党建隶属不清、责任不明问题。一是划清隶属关系。县直机关工委向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管理未设党委(党工委)的县直部门机关党组织、主管部门未设党委(党工委)的县属国有重点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组织关系在梁市直部门机关党组织,部门行业党委(党工委)管理所辖机关党组织,并独立开展党建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县直机关工委、部门行业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支部)各责任主体,分类制订党建责任清单,列明各责任主体党建工作具体职能。其中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制定全县机关党建工作规划、指导所属机关党建工作等;部门行业党委(党工委)负责研究指导所属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所属机关党组织考评监督等。三是落实党组责任。从严落实部门党组指导职责,要求部门党组每年听取2次以上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定期研究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重要问题,支持机关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帮助解决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建立“项目清单”,逐项落实工作责任。依据上级有关要求,明确各级党组织抓党的思想、组织、队伍、领导班子和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一是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按照强化组织功能、扩大组织覆盖要求,责成符合组建机关党组织的单位及时组建;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截止12月底,机关党组织换届工作已全部完成;明确机关党组织书记由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或由同级干部专任,并推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形成了抓党建工作合力。二是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明确机关党组织必须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以及支部联线等制度,促进党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落实情况统一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三是完善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完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机制,落实党建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目标清晰的责任制度体系。配齐配强机关工委委员,明确由组织部副部长兼任机关工委书记,从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选配工委委员。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明确县直机关工委留存党费比例不低于20%,用于机关党的建设,保障机关党建需要。
建立“考评清单”,逐类细化工作考核。量化、细化机关党组织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联述联评联考”制度,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一是明确考评对象。实行分级考评,县级考评对象包括14个部门行业党委,各党组(党委、党工委)向县委常委会述职,县委常委会对其综合考评;党总支(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述职,上级党组织对其综合考评;县直机关工委听取下辖5个党委、13个党总支、39个支部的述职,对其进行综合考评。二是创新考评方式。把年度党建任务作为县委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重要指标,建立季度督查通报、半年巡查考评、年度述职考核“三段联考”模式。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分批分期听取党组(党委、党工委)书记述职,组织部部务会分批分期听取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把部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测评内容,按照30%的权重计入班子和书记个人综合目标考核得分。对党建工作考核排名同类别倒数第一、二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县委进行约谈,取消倒数第一名参评综合目标考核评奖资格;对考核为优秀的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进行表彰激励、提拔重用。
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二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开展总局直属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直机党[2016]64号)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党支部和党员为重点,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把解决学校党员学习教育中存在的“灯下黑”问题作为长期重要任务,探索建立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有效途径,使党员干部对党的创新理论真学真信真用,切实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按规定落实,真正起到规范、教育、提高党员的作用。
二、整治重点
(一)党员学习教育情况。党支部的学习计划、规定学习内容落实情况和学习效果。
(二)严格组织生活情况。“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基层党组织工作台帐等落实情况及效果。
(三)支部书记履职情况。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
(四)支部工作法总结推广运用情况。探索、总结、推广运用务实管用支部工作法的情况。
(五)专项检查及重点整治情况。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组织关系及时转入或转出、介绍信回执联的及时收寄存档等)、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党费收缴等三项专项检查情况和宽松软基层党组织整治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部署安排整治工作。校属各二级党组织书记是这次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具体指导所辖党支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有关工作情况和问题清单、学习教育工作台帐认真核实把关。
(二)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要建立《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清单》和《党支部学习教育工作台账》。问题清单要明确重点问题、涉及支部、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等内容;工作台账要根据“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的落实情况、有关专项检查工作和支部日常运行情况,及时填写,每月汇总,为监督检查、评选表彰、考核问责提供依据。
(三)集中整顿宽松软党组织。要对长期不重视党建工作、组织活动不经常不认真、“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不落实、党员教育管理不严的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由所在校属二级党组织委员负责联系包保,集中时间进行重点整治,确保整改到位。
(四)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各二级党组织要根据专项整治重点督促指导党支部开展自查自改,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联系指导组按照联系分工每月开展一次督导,重点督促检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进度、质量,支部基本制度落实以及党员干部掌握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应知应会内容等情况。同时督促基层党组织全面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到督促工作无死角、全覆盖,整改问题及时、到位。
(五)加强支部工作法总结推广运用。要坚持把探索、总结、推广运用务实管用支部工作法作为开展“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抓手,重点围绕严格组织生活总结支部工作法。对尚未总结形成支部工作法的党支部,要结合支部工作实际,及时总结提炼支部工作法;校属各二级党组织也要从实际出发,总结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法,并于9月25日前报送组织部。
(六)组织好年底述职评议考核。年底,将继续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坚持把专项整治工作和解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等问题作为各党支部年终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进行考责、问责,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其他事项
(一)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将成立督导小组,分别于9月、11月,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集中督查,总局直属机关党委将定期来校进行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以党支部为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迎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专项检查。
(二)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利的党组织,将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必要时将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三)请校属各二级党组织于9月13日前,以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形式报送专项整治问题清单(见附件1)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uzhibu@ncist.edu.cn。
(四)从9月份开始,校属各二级党组织每月25日前报送《党支部学习教育工作台帐》(见附件2)。
(五)校属各二级党组织要围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将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学校党委将于11月30日前向总局直属机关党委进行专题报告。
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三
纪委监督别人,谁来监督纪委?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召开前夕,一部名为《打铁还需自身硬》的专题片给出了直观的回答。专题片以现实案例为参照,以忠诚、干净、担当为主线,讲述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系统狠下决心“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的历程,令观众感受到纪委加强自我监督的坚强决心。
刀口向内,首先是由纪委的工作性质决定的。监督执纪问责,事关干部的前途命运,用纪检干部的话说,“这个是关系到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的一个权力”。在许多干部那里,“不怕‘种树’的,只怕‘烧山’的”,轻易不敢“得罪”纪检干部。这种职业特殊性,使得纪检干部容易成为腐败分子围猎和拉拢的对象。在这部专题片中,个别纪检干部落马的一个原因,就是利用手中的执纪监督权与官员和商人串通一气、牵线搭桥。显然,监督者手中的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同样可能任性地去谋求私利。
监督执纪者,是个世界性的难题。我们党对这个问题历来高度重视。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反复强调纪委要做好自我监督,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要解决“谁来监督纪委”问题,三次全会上提出要解决好“灯下黑”问题,五次全会上要求纪检机关“清理好门户”,六次全会上要求“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庄严承诺,为全面从严治党做了思想动员,更为纪检监察干部树立起高与严的标准。
执纪是否内外一致,关键看有没有动真格。从现实情况看,中央纪委自上而下交出了一份令群众满意的答卷。凡履行责任不到位就要被问责,触犯党纪国法就要受严惩。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组织调整21人、立案查处17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处理2100余人、处分7500余人。同时,率先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清卡”活动,带头对纪检干部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干部必须首先做到;手电筒不但照别人也照自己,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门负责对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过去4年里,各级纪委毫不犹豫肃清体内毒瘤的举措,让广大干部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有了更多信心和底气。
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召开在即,从治标到治本,从动真到碰硬,从严治党工作的全面展开,必然要求打铁人本身要更有担当、更加忠诚、更具能力。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监督执纪问责的过程,同其他权力行使过程一样,存在不少责任关键点和廉政风险点,因此,以更细密的制度来规范执纪行为全过程,是更重要的自我监督。即将提交中央纪委全会审议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初衷就在于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让各个环节、各个程序、各个点位都有细密的制度规范,既能增加执纪问责的规范性,也能提升自身的免疫力。把制度的篱笆一步步扎紧,纪检部门方能承载起党和人民的重托。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同样永远在路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各级纪委明确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显示出纪委在党内监督中责任之关键、影响之重大。党和人民越是寄予期望,越需要纪检干部肩负起职责、监督好自身。以使命必达的决心务实从严做好制度建设,回答好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才能担负起党章赋予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