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反腐专题片《严防灯下黑》观后感

来源:解志愿时间:

严防灯下黑观后感

1月4日晚,中央电视台播出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篇“严防灯下黑”,片中通过近年来查处的多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向人民群众昭示了纪检机关直面问题不护短,坚决清理门户从严执纪的决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反腐败斗争力度空前,各级纪委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为正风反腐作出了重要贡献。然而,有光的地方,也往往会有阴影。在纪检监察队伍中也有极少数人,在光与阴影之间,倒向了错误的方向,走上了腐败的道路,严重损害纪检监察队伍的形象,影响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多次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强化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

所有举措的背后,体现出的是,纪检监察机关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担当,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过硬队伍的决心。监督执纪问责的探照灯,不仅是照向别人,也在时时照向纪检机关自己,靠自我监督,靠对风险点的严格管理,靠制约制衡的有效机制,靠科技水平的提升,让权力的运行始终处于制度轨道上,位于光照亮的地方。

严防灯下黑观后感

1月3日晚8点,由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央视综合频道播出了上篇《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据报道,后续的两篇篇名分别为《严防“灯下黑”》和《以担当诠释忠诚》。与此前的反腐大片《永远在路上》不同,这一系列专题片集中反映的是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如何把自己摆进去,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控机制,坚决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充分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打铁自身硬、永远在路上”的清醒与表率意识。

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权力者,但同样是执掌权力者。纪检监察干部手中的监督执纪问责权,能影响甚至决定许多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句话对纪检监察干部同样适用。一系列案件表明,纪检监察干部绝非“不锈钢”,天然就有免疫力,纪检监察机关也不等于百毒不侵的“无菌室”“保险箱”。而一旦用于抵御、消除腐败的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干部出现腐败问题,产生的危害更大,影响更为深远。

系列专题片带给人们的正是这样的警示。在《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中,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健,虽然只是司局级干部,但当一名四川老板来求他推动当地项目时,他立刻拿起红机给时任四川省委副书记、成都市委书记的李春城打电话,请他关照,项目马上就签了协议。局级干部拿起红机就找副部级办事,一个电话就办成了,监督执纪问责权的威力可见一斑。而魏健则先后从这一老板那里,拿到上千万贿款。专题片首度对外披露的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局级干部罗凯等,则并不直接向地方官员提要求,只要有开发商找他办土地审批、工程项目等方面的事,他便通过饭局把开发商介绍给官员认识、让地方官员明白他与开发商之间的特殊关系,对方就心照不宣地给予照顾,开发商则送给罗凯等低价房、以公斤计的黄金等等。

发生在广东的朱明国案更为典型,这一案件牵涉多名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时任广东茂名监察局副局长的陈重光,为获得职务调整,想方设法接近时任省纪委书记的朱明国,每次多达50万、100万地送钱打点,行贿累计达400多万元,最终谋得茂名所辖化州市纪委书记一职。不难想象,这出手大方的巨额贿金背后,有多少腐败行为。后来为了谋得茂名市纪委副书记一职,陈重光又向时任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的钟世坚行贿,直至案发。而朱明国与钟世坚被查出的财物更是惊人,一个数额以亿计,另一个家中查出别人送来的酒就有上千瓶,虫草200多斤。从中更不难想象,他们监督下的官场,又是怎样的一个政治生态。

以往,这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蛀虫”,都有一种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在纪委,永远是监督别人查别人,别人监督不到他。有的更是目中无人,认为监督执纪大权在握,可以决定其他官员的政治命运。就如罗凯所说,纪委干部就跟过去的监察御史相似,“见官大三级”,更加恣意妄为。所以很早就有人提出了“谁来监督纪委书记”“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也正因如此,和中央纪委领导同志才反复强调,各级纪委要解决好“灯下黑”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倡廉工作,不断打破“禁区”和“惯例”,呈现出改革开放以来从未有过的反腐力度。其中一个重要亮点,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觉起表率作用,敢于向自己开刀,“自己的刀就是要削自己的把”,清除“灯下黑”,打铁自身硬,给人们以极大的信心。当然,消除“灯下黑”,锻造自身硬,还需要有制度保证。要用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有关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机制,明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权力制衡机制,规范一切权力运行,才能解决好“谁来监督纪委”这一重大命题,让“自身硬”有坚实的制度基础。

严防灯下黑观后感

打铁还需自身硬。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零容忍的态度解决“灯下黑”问题,要在突出“三个强化”上下功夫,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免疫力”。

强化抓早抓小严防“灯下黑”。要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一是选准时机早提醒。治病于初始、治患于萌芽。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岗位调整、职务变动、参与案件查办等特殊时机,搞好随机教育和警示教育,敲钟拉袖,使问题禁于未萌、止于未发。二是发现小错早纠正。对工作不主动、情绪低落以及“庸、懒、散、奢”等可能引发违纪违法问题的苗头,要灵活运用组织处理、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予以纠正,防止小错铸成大错。三是通报案例早警示。定期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用“身边事”教育提醒“身边人”,同时搞好讨论辨析,使大家明白“子帅以正,孰敢不正”的道理,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

强化从严管理严防“灯下黑”。特殊岗位要有特殊管法。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要高于其他党员干部,严于其他党员干部,使纪检监察干部人人都在组织中、时时都在视线里、处处都在管控下。首先,明确责任分级管。按照部门领导主管、分管领导协管的原则,把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责任和措施明确到具体领导和人员,做到方方面面有人管,时时处处有人抓。其次,聚点成片集中管。对独立分散的办案点和工作人员,要最大限度地收线拢点,能集中的要集中,不断强化纪律意识,杜绝松散现象。同时,要成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通过管思想达到管行为的目的。再次,健全机制动态管。健全“四个知道一个跟上”机制,即知道纪检监察干部在干什么、想什么、需要什么、在哪里,思想政治工作要跟上。同时,加强对其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家庭状况、业余活动等情况的了解,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人到哪里管理跟进到哪里,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强化立体监督严防“灯下黑”。给监督者套“紧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顶、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监督网络,才能确保纪检监察干部能干事、不出事。一方面,关键岗位重点监督。对行使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案件定性量纪权、纠风执法和效能监察权等关键岗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要重点进行监督,防止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把监督权力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另一方面,严格执纪落实监督。加大对案件查办、信访举报、执法监察、纠风治乱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泄露秘密、办人情案、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有“四风”问题等行为表现的,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切实维护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再一方面,聘请专人延伸监督。在充分利用好人大、政协监督的同时,运用电子邮箱、微博等新兴网络媒体收集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建议。最后,强化职能专门监督。干部监督室要发挥好职能作用,认真抓好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的落实和机关内部信访举报直查、信访举报督查和执纪执法的巡查。同时,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经常性管理教育和监督力度,并把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作为个人评先评优、年度考核、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打铁还需自身硬》中篇之严防灯下黑观后感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