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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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情况自查报告1】

为推动社会信用化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范法律风险,主动接受全社会对财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涉及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目录清单进行有效的监督,根据《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财政局及时落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

一是按照既有权责清单,对照省市清单目录,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

二是按照“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的要求,指定相关科室一名信息报送责任人负责具体落实“双公示”工作。

三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面、完整、规范、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四是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相关科室产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按照时限要求在池州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公示。

目前,财政局已按照池州信用信息平台操作要求将过去年度行政许可信息准确、无误地成功上报池州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情况自查报告2】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14号)文件精神,市编办主动作为,积极与市信用办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工作动态要求,全面启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双公示”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加强“双公示”领导。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分管领导主抓“双公示”工作,登记处为“双公示”工作的责任主体,处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办综合处配合抓好落实。

二是编制“双公示”目录。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和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其中,涉及市编办许可事项1个、处罚事项6个。

三是明确“双公示”内容。我办自1月1日起作出决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等均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双公示”内容以市政府统一制作的信息展示格式和数据项模板为准。

四是规范“双公示”方式。在市编办网站开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用公示专栏,并通过内网定期将信息报送至市信用办。

截止4月底,市编办累计报送“双公示”信息77条。同时,将市属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信息、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等483条信息在“诚信常州”网站上对外公示。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情况自查报告3】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通知精神,推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法律服务行为,营造良好法律服务环境,县环保局就推进司法行政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双公示”工作机制建设

按照有关省、市、县有关要求,县环保局成立了“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责,各职能科室各司其职具体操作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

县环保局目录编制,共梳理出“双公示”目录2大类26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22项。

三、“双公示”质量和要求

我局在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工作,都经过严格把关,并按市局要求在环保局系统网站予以公布,在执行的法律依据和条款及格式上,都按照要求严把质量关,对相关数据进行及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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