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十三五工作计划
第一篇
一、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地委、行署和自治区财政厅的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立健全财税法规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地方税体系,加强税收征管,坚持清费立税,合理调整并明确事权与支出责任。推进民主理财、科学理财,完善预算体系,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财政资金监督机制。努力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适应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现代财政制度。促进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五位一体、五化同步、文化引领、改革驱动、人才支撑”的总战略、总要求,“十三五”期间,地区财政力争在财政收支和体制改革方面实现新突破。
(一)收支目标
以公共预算收入为基数,按年均增速16%测算,2020年地区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15亿元。
以公共预算支出为基数,按年均增速12%测算,2020年地区公共预算支出预计为165亿元。
(二)工作目标
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高,以改进预算管理,完善税收制度,明确事权和支出责任为重点,突出依法执政、依法理财,着力建设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代财政制度。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基于哈密作为“新疆副中心城市、一级综合交通枢纽、新型工业化主战场和重要增长极”的战略定位,以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加强预算管理,改革税制体系,探索研究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为主要任务,促进哈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依法理财。
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明确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的收支范围。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到公共财政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的力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做好基金结余的保值增值。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
二是建立透明预算制度。继续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加大“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力度,建立和完善地区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加大对预决算公开的监督和检查。
三是加强预算平衡和执行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编制地区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严格规范超收收入的使用管理,规范解决收支不平衡出现的赤字。硬化预算约束,完善预算执行工作机制,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建立健全预算执行与政府绩效、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收缴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严格财政专户管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
四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财政支出优先保障民生,不断加大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相应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的支持力度。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和预算制度。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和社会求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积极推进扶贫开发。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结余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
五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和完善地区各级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严格政府举债审核审批和资金用途,建立政府债券市场。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债务报告和公开制度,完善各级政府债务统计报告制度。结合地区实际,逐步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规范政府融资行为。
(二)落实税收制度,推进依法治税。
一是加强税收征管,确保收入持续增长。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科学安排收入预算,强化依法征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严格减免税管理,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分类预算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争取非税收入足额入库。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增长。
二是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财税优惠政策。对现有财税优惠政策及时清理,并建立地区税收优惠政策备案审查、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三是研究落实国家税制改革。按照国家“营改增”改革工作,积极参与研究建立符合地区产业发展规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密切关注国家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对完善自治区资源税分配体制提出建议。
四是积极推进消费税、环境保护税和房地产税改革。根据国家关于消费税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地区房地产税基础调查和摸底工作,为加快推进房地产税制度改革提供基础性资料。
(三)研究上下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一是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研究地区财政收入结构的特殊性,地区配合做好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工作。
二是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深入研究地区在维护稳定、双语教育、口岸管理、文化出版及广播电视多语种等方面的特殊因素,配合中央和自治区做好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工作。合理划分地区对各地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对各县市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机制。
(四)加强财政队伍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推进财政干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改进教育手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加强干部锻炼培养。全面提高财政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政策素养,为财政队伍依法行政提供保障。
二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开展廉政教育,增强廉政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时代感与亲和力,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完善以财政业务工作、内部管理和党员干部行为规范为重点的各项配套制度,确保公开行政、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从政。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财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实施监督。
三是增强机关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现代文化,构建财政文化制度体系,完善符合财政特色的机关文化工作制度。积极创新机关文化活动的形式载体,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培养干部职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强健的身体素质。
第二篇
近期,闵行区财政局重点分析了财政在闵行区“十三五”时期的职能作用,研判了当前整体宏观经济发展新常态及闵行区面临新的机遇挑战的形势,初步形成了“十三五”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工作的“4321”思路。
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定位清晰,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分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公共财政的基本定位,科学界定财政支出范围,积极做好公共财政应该去做的事项,有所为有所不为。二是坚持统筹平衡,突出重点原则。统筹全区财力,整合政府与社会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均衡发展。将财政政策优先支持科技创新、战略产业发展,向重点发展地区倾斜,向促进社会和谐倾斜。三是坚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的原则。既要考虑年度预算安排,也要考虑与中期滚动预算和财政“十三五”规划的关系,体现跨年度财政平衡的要求。四是坚持绩效与公平兼顾原则。不断探索绩效管理的新途径,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效益,更加注重存量调整和效率优先,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同时要发挥好财政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加大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投入,加强社会弱势群体托底保障工作,更大范围增强人民福祉。
实现“三个目标”。一是财政保障能力持续提高。预计2020年财政总收入将达到87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从“十二五”末期的200亿元突破300亿元,年均增长约8%。二是建立适应闵行城市发展的现代财政管理体系。全面规范预算体系。区镇财政财力与支出责任基本匹配,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改革继续深化,预算约束力得到加强。三是依法理财水平明显提高。各项财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财政监督机制更加严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理财工作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更加规范,财政工作更加透明,信息化手段更加有效。
突出“两方面任务”。一是改革任务。探索建立政府权责清单制度,逐步理顺区镇两级政府事权关系,初步形成区镇两级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基本框架,全区财政系统实现全口径预算编报,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进一步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加大政府债务管理,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基本构建起符合闵行发展的现代财政制度框架。二是发展任务。聚焦财政政策,保障区重大战略目标实现,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民生领域重点支出,创新财政资金新的投入方式,形成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战略性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财政金融服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实现财政保障与闵行现代化发展同步。
强化“一个保障”,即财政信息化保障。深化完善闵行区财政一体化建设,大力发挥财政信息化建设在“大数据、用户体验、多平台共享、零距离沟通”上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降低成本,打造公开透明的财政运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