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社保转移流行及手续,郑州社保跨省转移条件
郑州异地社保办理所需材料
1、依转入险种由参保人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或《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持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参保(合)凭证》。
4、委托他人代办人的,出具的参保人的委托书1份(委托书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及按手印,并注明委托人及受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委托办理事由);受托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郑州异地社保转移流程
(一)参保人员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到河南省就业参保的,新就业地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及时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非河南户籍的参保人员,不再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由新就业地相关社保经办机构按国家规定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待其转出河南省或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其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二)参保人员从河南省流动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参保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接续到新参保地。但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流动到非其户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时,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由原参保地为其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待其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转移接续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三) 参保人员在河南省各省辖市范围内部流动就业参保的,应在新参保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办理材料
养老保险办理材料:
1、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近期(半年)一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
3、户籍关系转移证明
医疗保险办理材料:
1、单位接收函
2、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表
办理流程
社保转出郑州
1、转入地开具《接收函》;
2、交至转出地(郑州市参保的人社局);
3、转出地再开具《介绍信》;
4、将相关材料提交至转入地。
社保转入郑州
1、携带转入地(郑州市参保的人社局)社保局开具的联系函(医疗保险)接收函(养老保险)及身份证复印件交至转出地社保局的社保转移窗口办理
2、将转出地社保局开据的参保凭证及信息变更表交至转入地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