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年社保政策有什么变化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费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由一个机构征收,具体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既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但无论由税务机关征收还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都必须是一个机构征收;同时三项社会保险费也要集中统一征收,在征收后,实行分帐管理。
12月5日,收听收看全省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暨综合治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郑州市随即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对郑州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跃华出席会议。
省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明年1月1日起,社保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就下一步工作,王跃华要求,一要坚决贯彻。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政府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调整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责的重要意义,站位全局,服务大局,精心组织,坚决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要迅速落实。距明年1月1日全面移交不足30天,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社保费征收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相关单位要迅速行动,加强衔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要协调联动。社会保险费移交需要多部门密切配合,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统筹安排、认真组织,督促和引导人社、地税等部门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移交任务。
四要优化服务。社会保险费征收涉及千家万户根本利益,相关部门要科学筹划,制定应急预案,实现社保费征收平稳、有序过渡。五要履职尽责。人社部门和地税机关要承担好共同的责任和使命,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顺利完成社会保险费征收移交工作。
【数据】
我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新近审批13家,总数达50家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此前,我省确定了37家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在此基础上,近日又增加了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13家医院,目前总数达50家。
这13家医院7月底已经审批完毕,但这两个月还不能办理相关业务。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医院系统改造、接入平台、人员培训等都需要时间,新审批的医疗机构,要到9月份才能正式实现即时报销。
今后,河南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通过转诊审批后,持社会保障卡即可在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之间实现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时,只需要交付自己负担的费用,基金报销的费用由省医保中心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此外,我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正从优先针对异地转诊转院病人,转向全面推开阶段。
据了解,作为全国异地就医试点省份,今年下半年,我省将实现省内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以及做好与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对接准备工作,预计9月底前完成与人社部国家级平台对接,届时将率先在全国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新增的13家医院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武警河南总队医院
郑州市中心医院
郑州人民医院
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解放军第一五零中心医院
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
南阳南石医院
解放军第一五二中心医院
许昌市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