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年在浙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与《教育部关于推进试点学院改革的指导意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工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与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经验,推进试点学院深化改革,加强创新人才培养,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提高质量,我校在浙江省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选拔对象
本计划的选拔对象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理科考生;
2.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本科第一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
3.对工程科学有强烈兴趣、具有创新和发展潜质。
二、选拔模式
,我校工科试验班类招生采用综合评价方案:学生自愿申请、专家综合素质测试、综合评价、在本科第一批提前批择优录取。
1.高考志愿填报
考生必须在浙江省第一批提前批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工科试验班类志愿。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与录取。
2.初审
我校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填报志愿考生名单,根据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按照招生计划二倍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人选,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3.综合素质测试
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工程学科潜质、学习与认知的能力、逻辑分析和创新潜力、理想抱负与社会责任感等。综合素质测试将安排在浙江省进行。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在浙江省高考本科第一批提前批投放理科计划(具体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以“工科试验班类”招生,纳入到我校“工科创新人才培养平台”进行培养。
“工科创新人才培养平台”是依托国务院批准的首批试点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针对学科交叉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强,多学科、多领域交叉与融合已成为现代和未来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的驱动力等趋势,联合多个学院,融合多个优势工程学科,打造而成。该平台以培养具备多学科扎实理论基础、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引领未来工程技术发展的拔尖人才为目标,融合机械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核工程与核科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化学工程等学科,培养应对市场需求的多学科交叉复合型人才。
四、报名方式
1.考生须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