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年自主招生报名时间招生简章及录取结果查询时间报名时间和考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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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我校在江苏省继续实行自主选拔录取,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具有突出特长的优秀中学生。
  一、报名条件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凡具备一定的条件,可以以下列形式进行申请。
  1、中学推荐及条件
  (1)思想品德类: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含高中阶段获地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称号”者);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者。
  (2)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科技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高中阶段参加全国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奖,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及全国性作文比赛获三等奖(含)以上者;具有文学、写作方面的特殊才能,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者。
  2、校长推荐及条件
  由我校优秀中学生源基地学校中学校长推荐,且综合素质优秀、表现突出者。推荐中学须对推荐考生进行不少于2周的公示。
  3、自荐形式及条件
  在科技创新、气象科学等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且获得我校专家组认可者。考生需提供相关材料:
  (1)专利发明类:提供高中阶段由考生本人申报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专利须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网站备案,并提供专利号;软件著作权须提供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发放的登记证书。
  (2)学术论文类:提供高中阶段考生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的相关领域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其它竞赛类:高中阶段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并获奖,具体竞赛类别及奖项参考“中学推荐”条件中的学科竞赛类要求。


 二、报名程序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进入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nuist.edu.cn),点击“网上报名”,根据要求填写网上报名资料并提交。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网上报名时间从1月20起至2月28日24时止。
  2、准备材料。
  申请人须将以下材料以A4纸大小按次序装订(无需添加封面)。申请材料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材料包括: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2)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
  (3)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个人自荐信,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少于1000字)。
  3、邮寄材料。
  申请人将以上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仅限于)于2月28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不退还,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状态查询栏”查询材料收寄情况。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44。
  三、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本科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四、实施程序
  1、公布自主选拔方案。
  学校通过有关渠道向社会公布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自主选拔方案。
  2、资格审查。
  (1)学校对申请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学校依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必测科目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进行分数折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项目

总分

加分原则

学业水平测试

必测科目(四门)

70

每获得一个“A”等,得15分;

获得四个“A”等,另外奖励10分。

综合素质评价(三项)

30

每获得一个“A”等,得10分。

根据等级转换后的分值,由高到低按序排列。结合报名提供的材料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3)中学校长推荐的考生,经我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获得面试资格。
  (4)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获得四个“A”等者,可直接获得面试资格。
  面试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予以公布,考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状态栏”查询。
  3、缴纳费用。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考生来校报到时缴纳测试及报名费,人民币60元/人。
  4、面试。
  面试具体安排将通过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网另行通知。
  5、候选考生名单确定。
  (1)候选考生人数控制在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的120%以内。
  (2)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面试成绩确定自主选拔侯选考生名单,经江苏省考试院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为我校自主选拔候选考生。
  (3)自主选拔候选考生需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确认书》,并报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未报送者将视为自动放弃侯选资格。

五、录取政策
  1、取得自主选拔候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含)以上,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
  2、根据考生报考科类,采取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及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成绩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计算排序。对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的候选考生,择优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本科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如下:

项目

所占权重

备注

高考成绩

50%

总分进行折算(2门选测科目等级不算分值)

学业水平测试及综合素质评价

20%

按照资格审查环节中,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进行折算

面试环节及综合测试

30%

对综合测试与面试环节进行折算

3、专业安排:
  A类考生:综合分数排序在30%之内的候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经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并投档后,学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第一专业。
  B类考生:综合分数排序在50%之内的候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经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并投档后,学校予以录取,满足其填报的6个专业之一。
  C类考生:不满足A类或B类所列条件的候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同时经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并投档后,在其高考总分上加20分参加专业排序录取,若达不到其填报的6个专业分数,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录取。
  以上三类理科考生入校后均可获得“长望实验班”选拔资格,通过选拔程序者即可进入实验班学习。对于符合“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金”标准的考生,可以享受相应金额奖励。入学一年后可享受学校相关转专业政策。
  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将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为准。
  六、保障监督措施
  
1、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组。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选拔面试过程采用标准化考场,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5、中学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进行推荐工作。学生本人应遵循“诚信”原则提供相关材料。推荐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以及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邮政编码:210044
  咨询电话:025-58731378
  传真电话:025-58731333
  电子邮箱:zsb@nuist.edu.cn
  网址:http://zs.nuist.edu.cn
  八、其它
  本方案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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