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年杭州市中小学生戏剧比赛的通知
于举办2017年杭州市中小学生戏剧比赛的通知
杭教办德体卫艺〔2017〕64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发挥艺术教育在立德树人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课程改革,拓宽学生艺术实践活动途径和平台,提升我市中小学师生戏剧创编能力和表演水平,决定举办2017年杭州市中小学生戏剧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分组
本届戏剧比赛分甲组、乙组,甲组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乙组为艺校与青少年宫组。
二、参赛节目
1.内容要求: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题材力求角度多样、新颖独特,充分展示我市中小学生朝气蓬勃、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向上的精神风貌。
2.形式要求:以话剧(课本剧)、音乐剧、儿童歌舞剧等形式为主;人数不超过10人,表演时间不超过12分钟;儿童歌舞剧只设小学组。
3.创作时间要求:参赛节目应为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以后创作或编排,且未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比赛的戏剧作品。
三、报送数量
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各限报甲组6个节目(中学不少于2个),乙组1个节目;高新(滨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各限报甲组3个节目(中学不少于1个),乙组1个节目;其它各区、县(市)各限报甲组5个节目(中学不少于2个),乙组1个节目;各直属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杭州国际学校、杭州汉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杭州世外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各限报1个节目,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杭州艺术学校各限报2个节目。
四、有关要求
1.加强对所属学校参赛工作的指导。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地戏剧比赛优秀节目选拔推荐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在所属学校报送节目的基础上,选拔推荐参加市中小学生戏剧比赛的优秀节目。
2.认真做好参赛节目录制报送工作。参赛节目须以光盘形式上报参加市级初赛,光盘以DVD格式,节目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为1920×1080)。节目录制须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摄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先期录音。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视频文件,报送的多个节目可刻录在同一光盘,一式2份。播放的节目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3.切实做好初评入围节目的加工指导和现场比赛工作。我局将聘请相关专家对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和有关学校推荐的参赛节目进行初评,对初评入围的节目将举办作品加工会,邀请专家提出修改建议,指导学校进行加工再提高;在此基础上通过戏剧现场比赛的形式评奖。依据参赛节目数量设优秀表演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获优秀表演一、二等奖的创作节目授予优秀创作奖,对优秀表演一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指导教师限报3名。
4.各区、县(市)和市直属学校、有关学校于10月30日前上报参赛节目光盘和报名表电子稿,报送光盘外壳上需注明所在区、县(市)、学校全称、组别和节目名称、形式、指导教师姓名(不要直接粘在光盘上,以免影响播放效果),并完整填写《2017年杭州市中小学生戏剧比赛报名表》,报名表电子稿发至[emailprotected],纸质稿传真至杭州市教育局德体处,联系人:吴顺;电话:85107481;传真:87062221。参赛光盘(一式2份)及戏剧原创节目的剧本(一式5份)报送至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文艺部(杭州市西湖区昭庆寺里街22号),联系人:朱德君,电话:88690161。
附件:2017年杭州市中小学生戏剧比赛报名表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