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附属中学丁兰校区年体育类特长生招生条件和中考录取分数线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5〕1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通知》)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办高中〔2015〕60号)(以下简称《招收特长生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制定我校丁兰校区招收体育类特长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1.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的办学优势,推动学校多样特色发展,深化新课程改革,发现、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实施因人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2.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成立以申屠永庆校长任组长,朱霖、王克诰、唐新红、王华琪、顾建辛、屠晓丹、高炜、刘敏为成员的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特长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对通过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学生名单的审核、上报审批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的相关录取工作。
2.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朱霖副书记任组长,唐新红任副组长,成员有高炜、陈云飞、李刚豪、戴滟滟、吕晓姿、马婷婷和全体体育教师。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组织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负责考生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汇总、上报审核及网上公示。
3.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小组,党总支纪检委员顾建辛任组长,成员为屠晓丹、何黎明、陈万显、江金武、马继生、张娅萍,负责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其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计划
体育类14名,其中短跑2名,跨栏1名,中长跑1名,投掷1名,乒乓4名,游泳4名,定向1名。
(二)报名条件
符合《招生工作意见》和《招收特长生工作通知》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组个人项目前八名。
(2)初中教育阶段(指义务教育阶段的七至九年级,下同)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体育比赛初中组乒乓球个人项目前六名者或一、二、三等奖。
(3)初中教育阶段(乒乓球、游泳、田径)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获得者。
(4)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学生定向运动比赛初中组个人项目前六名者。
四、报名和测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含个别生)在4月30日8:00至5月1日18:00期间,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管理系统(www.hzjyks.net)进行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报名。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特长项目。
2.5月3日下午(13:30?16:30),已报名的考生携带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和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玉泉校区(曙光路89号)学校办公室进行测试报考确认和资格初审,经学校资格初审合格后,报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核。
3.5月7日我校将审核通过的学生相关信息上传至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将审核结果通过市区初中学校告知相关考生,审核通过的市区初中学校毕业班的考生5月8日向所读初中学校领取《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个别生于5月8日下午(12:30?16:30)凭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到我校玉泉校区(曙光路89号)领取《报名表》。联系人:马婷婷,联系电话:87981192。
(三)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
考生凭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和《报名表》原件到我校参加测试。
1.测试时间及地点:5月9日(周六)上午,测试地点及试场安排见《报名表》。
2.内容:具体安排及要求:
(1)内容:专项测试+面试(满分570分)
(2)时间:5月9日上午
①体育类专项测试(满分400分):
田径: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组个人项目所得最高名次赋分为200分(见下表);专业水平测试为200分,分值参照《田径全能项目对照查分表》。专项测试成绩由获奖证书赋分(满分200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第4名 | 第5名 | 第6名 | 第7名 | 第8名 |
分值 | 200分 | 190分 | 180分 | 170分 | 160分 | 150分 | 140分 | 130分 |
游泳:专项技术与综合评定,测试内容及标准参照《国家游泳运动员等级标准》(2005年10月)。
100M自由泳(150分),50M专项:蝶、仰、蛙、自选一(150分);综合评定(100分)。
乒乓球:专项测试和综合评定,测试内容及标准参照国家二级运动员乒乓球专项标准测试。
正手移动攻球(150分)、发球抢攻(150分);实战测试综合评定(100分)
定向:市比赛最高名次赋分为200分,专业水平测试为200分。耐力水平测试,男生1500m,女生800m。专项测试成绩由获奖证书赋分(满分200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a.按市比赛最高名次赋分。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第4名 | 第5名 | 第6名 |
分值 | 200分 | 190分 | 180分 | 170分 | 160分 | 150分 |
b.定向专业水平测试项目:男子1500米,女子800米,评分标准如下。
分值 | 200 | 195 | 190 | 185 | 180 | 175 | 170 | 165 | 160 | 155 | 150 | 145 | 140 | 135 | 130 |
男 | 4’30 | 4’35 | 4’40 | 4’45 | 4’50 | 4’55 | 5’00 | 5’05 | 5’10 | 5’15 | 5’20 | 5’25 | 5’30 | 5’35 | 5’40 |
女 | 2’40 | 2’45 | 2’50 | 2’55 | 3’00 | 3’05 | 3’10 | 3’15 | 3’18 | 3’21 | 3’24 | 3’27 | 3’30 | 3’33 | 3’36 |
②面试(满分170分)
时间:5月9日下午
内容:仪表整洁(20分)、举止文明(20分)、情景反应(30分)对话交流(80分)、语言流畅(20分)。
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体育中考准考证双证方可参加测试,并须在开考30分钟前到校。
3.我校各类考生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经市教育局审核后,5月13日起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和我校网站公示。
4.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合格分为420分,测试合格的考生(含个别生),5月22、23日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www.hzjyks.net)进行集中统一招生提前批志愿填报。
五、录取规则
1.录取总分=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30%+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70%。
2.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根据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录取规则。在集中统一招生提前批招生中,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录取总分,分项目择优录取。当录取总分相同时,则以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以专项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3.若某一项目符合条件的考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将酌情减少或放弃该项目的招生计划,减少的招生计划纳入我校第一批招生计划。
4.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
5.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