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泰安新泰中考方案政策公布
新泰市教育局文件
新教发〔2017〕33号
新泰市教育局2017年高中段学校、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泰安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泰教发〔2017〕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2017年我市高中段、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促进公平为原则,积极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引导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行一考多取,促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逐步扩大高中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学校特色发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阳光招生”,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高中段学校、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
(一)计划构成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指标生、统招生、艺体特长生(含体育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计划数的5%,公办优质高中指标生计划不少于计划数(不含艺体特长生)的60%,剩余计划为统招生计划。
指标生计划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人数(不含初中择校生)分配给相关初中学校。艺体特长生各专业(专项)计划详见附件3。
2.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分为职业中专、技工院校、普通中专、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职业教育。
(二)计划数量
2017年泰安市高中段学校计划招生63630人,其中普通高中35970人,职业学校27660人。我市高中段学校计划招生12400人,其中普通高中8200人,泰安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原市职业中专,以下简称泰安理工中专)2600人,泰安市工商中等专业学校(原市青云职业中专,以下简称泰安工商中专)1600人。泰安理工中专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计划、泰安理工中专三二连读高职计划将在“泰安市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公布。
三、招生范围与报考要求
(一)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报考要求
1.我市6所普通高中,实行统招生按照划片范围招生(附件2)。新泰一中、新泰一中北校、新泰中学三校划片招生范围相同,学校招生计划单列,联合招生。
按照泰教发〔2017〕12号文件精神,本年度划归泰安高新区的天宝镇初中毕业生,今年仍按照去年的模式,参加新泰市的高中招生录取。泰安高新区按照我市的工作部署,做好天宝镇初中毕业生志愿填报的组织等工作。
2.综合素质评定C等及以上,并且各考查科目成绩均为合格的考生方能报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定为B等及以上的考生方有资格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
3.继续将初中学业水平各考试科目原始分数及特殊考生加分总和,作为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的总分。考试分数公布后,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有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4.初中学校择校生不享受普通高中指标生报名资格。各初中学校要认定并公示享受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名单,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5.在泰安市内非户籍地就读或在泰安市外就读来我市参加高中招生的我市户籍考生,须到市教育局填报高中志愿,但不得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在泰安市内非户籍地县市区就读回户籍地县市区填报高中志愿的考生,须填写《市内考生回户籍县市区报考普通高中审批表》,于6月15日至20日经就读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后,报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
6.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可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客商子女凭“客商证”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7.报考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我市组织的特长生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参加体育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高中学校组织报名和测试。各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职业学校招生范围与要求
1.参加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职业教育(以下简称“3+4”本科)招生录取的范围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且考试分数达到相应的要求。
2.参加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的学生招生录取的范围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且考试分数达到相应的要求。
四、志愿的设置与填报
(一)志愿设置
共设置五个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录取”志愿。
第一志愿为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
第二志愿为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
第三志愿为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志愿;
第四志愿为职业学校志愿;
第五志愿为泰安理工中专“3+4”本科志愿;
是否服从调剂录取。
各志愿间没有从属关系,每个志愿只能选报一所学校。第四志愿职业中专志愿,考生可以选择我市两所职业学校(泰安理工中专、泰安工商中专)任意一所填报。“是否服从调剂录取志愿”为考生如未被上述三个普通高中志愿录取时,凡服从调剂录取的,按照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录取有剩余计划的高中学校,录满计划为止;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凡服从调剂的,调剂录取到我市职业学校,录满计划为止。未填写或不服从调剂录取的考生将不被调剂录取。
凡报考我市以外的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普通中专、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的考生,须登陆“平台”填报志愿,选择相应的学校或专业。考生要及时关注“平台”发布的告知信息,避免错过填报志愿时间。
(二)志愿填报
1.我市高中段学校志愿填报。应届毕业学生本人按照所在招生片区、根据设置志愿自主选报高中段学校。6月13日上午毕业年级考生考完英语后,由考生本人在考场填涂《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卡》,并在“考生签名”栏内签字。考生填卡结束后,由考点负责清点验收,交基教科集中管理和采集信息。
2017年,新泰一中、新泰一中北校、新泰中学计划单列,继续联合招生。在填报指标生、统招生、艺体特长生志愿时,将三所学校虚拟为“一中集团”,凡报考新泰一中、新泰一中北校、新泰中学的指标生、统招生、艺体特长生(含体育自主招生)的考生,一律按照“一中集团”填报志愿,不填报具体学校志愿。录取时按照单列计划数将指标生、统招生分别调剂录取至三所学校;艺体特长生按照单列计划数、学校专业设置和特长生培养方向分配到三所学校。报考新汶中学、新泰二中和汶城中学指标生、统招生、艺体特长生(含体育自主招生)的考生要填报具体学校志愿,限报一所学校志愿。
2.非户籍地考生志愿填报。在泰安市内其他县市区就读或在泰安市外就读来我市参加高中招生的我市户籍考生,于6月15日持2017年泰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户口簿,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考生志愿填报后,不得更改。
为防止考生填写错误,在考前发放与正式志愿卡一致的样卡,供学生练习填写。
五、招生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3+4”本科,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志愿顺序录取。
(一)泰安理工中专“3+4”本科招生录取
泰安理工中专“3+4”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和泰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凡报考本志愿的考生一旦录取,不再参加填报的其他志愿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根据填报志愿参与普通高中和我市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3+4”本科招生录取等工作由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资格线。对录取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填报志愿,按以下批次录取,已被某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
(1)第一批:体育自主招生;
(2)第二批:录取艺体特长生;
(3)第三批:录取指标生;
(4)第四批:录取统招生;
(5)第五批:录取普通高中调剂志愿。
今年指标生继续实行控制录取分差的措施。
按照《新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及体育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做好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艺体特长生录取时,依据各招生学校的计划数,对专业入围且达到特长生录取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学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也相同者,主项成绩高者或高中学校上报《成绩册》排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职业学校的录取,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分数录取。我市未被普通高中录取又兼报泰安理工中专或泰安工商中专志愿的考生,按照填报志愿和两所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进行录取,考生也可以持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成绩单、身份证或户口簿直接到学校报名登记。当我市某一所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已满,另一所有剩余计划时,录取时将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录取到有剩余计划学校,录满为止。职业中专(含技工院校)的招生录取等工作由泰安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负责,普通中专和高职学校的招生录取等工作由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及新生报到
新生录取通知书分别由各高中段学校制定并通过考生所在的初中学校及时发放到考生手中。各高中段学校要提前做好新生报到注册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新生报到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学业考试准考证,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录取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生证件信息的审查核对工作,确保准确无误。
七、特殊考生照顾政策
(一)烈士(军人除外)子女加20分录取;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少数民族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加10分录取。
(二)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加10分录取。考生填写《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农村户口独生子女考生登记表》,由乡镇(办事处)政府审核,并经县市区计生部门审核确认。
(三)军人子女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考生不再享受其它加分,按要求享受降分录取。现役军人子女需填写《泰安市现役军人子女情况登记表》,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须填写《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考生登记表》。
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特殊考生,只按最高分项加分(或降分录取)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或降分录取)。凡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所在初中毕业学校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特殊考生信息的收集、确认工作,于5月30日前完成。
八、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
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本着“就近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初中入学
今年全市小学五年级毕业12800人,初中计划招生12800人。按照《新泰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实施意见》(新教发〔2015〕122号)和《新泰市教育局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教发〔2015〕123号),乡镇初中继续实行学区制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各乡镇要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提前做好招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本辖区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学校学习。要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计划招生,不得随意增扩班级、班额,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严禁跨乡镇跨学区招生,不得招收择校生,杜绝学生学籍挂靠在其他学校或让其他学校学生挂靠,否则一律不予建立学籍,并对相关学校及责任人在全市通报。
(二)小学入学
招生严格执行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规定,做到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各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要通过当地派出所、计划生育部门摸清片内适龄儿童底子,通知儿童家长,按时报名入学。要根据小学适龄儿童逐渐回升的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农村小学布局及校舍调整,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各小学不得招收擅自留级学生及不足龄儿童,小学学制学校不得招收初中学生,否则一律不予建立学籍,并对相关学校及责任人在全市通报。各学校要加强监管,不得允许学生擅自离校到“私塾”“学堂”“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
新泰、新汶两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统筹考虑,具体办法、时间另行安排。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7〕8号),以公办中小学为主,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确定就读公办学校,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确保每一名留守儿童按时入学。
(四)残疾儿童入学
完善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根据残疾儿童少年实际情况,实施“一人一案”,让每一名残疾儿童接受适合的教育。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提高特殊教育招生能力。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各乡镇街道教办要认真摸底,积极动员适龄残疾儿童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提高我市残疾儿童入学率。各中小学要加大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接纳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提升随班就读质量。
九、加强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今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科。各乡镇街道、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统筹协调安排招生工作,认真执行各项招生政策规定,规范工作程序,精心组织,确保今年招生工作万无一失。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招生工作的统筹安排及组织协调,中小学计划编制和高中录取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市直初中、小学做好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负责我市职业学校的计划编制和报名咨询工作;市招考办负责普通中专和高职学校报名咨询工作;市体卫艺教研室负责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市教育局计财科负责招生工作经费保障等工作;市教育局纪委负责招生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和违纪查处等工作。各科室、各乡镇街道教办、各学校要切实明确责任,做到上下协调一致,左右密切配合。各初中学校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为不具备上网或打印条件的考生提供优质便捷的免费服务,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学校要切实增强政策意识、规则意识和大局意识,守纪律、讲规矩,不折不扣地落实招生的各项规定。要层层签订规范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责任书,做到招生规范、清正廉洁。严禁违规招生宣传,严禁超范围、超计划招生,严禁违反招生程序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要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的选择意愿,不得强制学生分流。严禁以各种名目乱收费。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资格、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时间安排、监督咨询和举报电话等全部信息,加大对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招生氛围。
附件:1.2017年新泰市高中段、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17年新泰市高中段招生计划、招生范围
3.2017年新泰市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
4.2017年新泰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
新泰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8日
附件1
2017年新泰市高中段、义务教育段学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振湖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耿现东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福泉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绪伟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市职业成人教育办公室主任
申素华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市教学研究室书记
杨永才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员:郭伟市职业成人教育办公室副主任、市教育局秘书科科长
万首国市教育局政工科科长
张兆虎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刘悦栋市招考办党支部书记、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王峰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副科长
董仲艳市招考办主任
张庆利市教育局校安办主任
赵鹏市教育局体卫艺教研室副主任
韩瑛市教育局纪委副书记、行政执法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科。
市教育局咨询监督电话:基教科:7225783;职成教科:7223439;招考办:7222349;体卫艺教研室:7250396;纪委:7224737
附件2
2017年新泰市高中段招生计划、招生范围
1.新泰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高中学校指标生统招生艺体特长生合计
新泰一中11407601002000
新泰一中北校11407601002000
新泰中学570380501000
新汶中学726484901300
新泰二中786524901400
汶城中学26417660500
合计462630844908200
2.新泰市2017年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泰安理工中专:2600人;泰安工商中专:1600人;
3.新泰市2017年各高中学校招生范围
新泰一中、新泰一中北校、新泰中学:实验中学、青云中学、金斗中学、新甫中学、翟镇、泉沟镇、羊流镇、西张庄镇、果都镇、石莱镇、刘杜镇、岳家庄乡、放城镇、汶南镇、龙廷镇
新汶中学:新汶实验中学、新汶街道、小协镇、东都镇、谷里镇
新泰二中:楼德镇、禹村镇、宫里镇、泰安高新区天宝镇
汶城中学:汶城中学、协庄学校
附件3
新泰市2017年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
学校计划类别专业类别专业设置合计
一中集团普通计划
(195人)音乐(37人)音乐、播音主持250人
美术(91人)绘画、书法
体育(67人)男女田径、男女足球、男女乒乓球、男女健美操、男篮、女排、羽毛球
体育自主招生(55人)
新汶中学普通计划
(80人)音乐(20人)音乐90人
美术(45人)美术
体育(15人)男女田径、男女健美操、男女乒乓球、男女羽毛球、男女排球、男篮
体育自主招生(10人)
新泰二中普通计划
(80人)音乐(20人)音乐90人
美术(45人)美术
体育(15人)田径
体育自主招生(10人)
汶城中学普通计划(51人)音乐(5人)音乐60人
美术(32人)美术
体育(14人)男女田径、男女篮球、男女乒乓球、男女羽毛球
体育自主招生(9人)
合计490人(其中体育自主招生84人)
附件4
2017年新泰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
时间内容责任单位
4月25日前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意见、高中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召开学业水平考试、招生工作会议局有关科室、各学校
4月底网上模拟报名基教科、各初中学校
5月8?10日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查基教科、各初中
5月12日前在泰安市外就读回我市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报名基教科
5月20日前完成体育与健康测试招考办、体卫艺教研室
拟定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及体育自主招生工作方案体卫艺教研室、各高中学校
设置考点、编排考场、编制考务手册招考办、各高中学校
5月24日前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教科、各初中学校
5月25日前完成各考查科目测试招考办、体卫艺教研室
5月30日前完成特殊考生信息收集确认工作基教科、各初中学校
提供在非户口地填报志愿名单基教科
上报享受指标生资格学生名单基教科、各初中学校
打印准考证并发放到各初中学校招考办、各初中学校
上报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体卫艺教研室
5月31日前完成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体育自主招生体卫艺教研室、各高中学校
6月4日上午考点主考及工作人员考务会招考办
6月5日前组织考生模拟填报志愿基教科、各初中学校
6月9日下午领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题招考办
6月10日下午培训会、市向考点派遣检查员招考办、各考点
6月11?14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考办、各考点
6月13日上午毕业年级考生填报志愿招考办、各考点
6月15日前报送各考查科目成绩基教科、招考办、体卫艺教研室
在外就读新泰户籍学生回新填报志愿基教科
7月5日前公布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泰安市教育局
7月上旬开始进行高中段学校统一录取基教科、职成教科、招考办
7月7录取泰安理工中专“3+4”本科泰安市教育局
7月9日
7月18日“平台”网上填报我市以外职业学校、普通中专、高职学校等职业学校志愿招考办
新泰市教育局2017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