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中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南京市普通高中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有关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认真实施“南京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星光计划”,加强学校特色建设,现就做好南京市普通高中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学校及范围
南京市招收科技特长生的高中校:
1.南京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南京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星光基地”学校。
2.普通高中科技特长生招生范围与招生学校规定的招生范围一致。
二、招生计划
1.招生学校根据科技特色项目的课程设置、师资条件、设施状况及项目竞赛所需人数要求等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并向市教育局中教处申报,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公布。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日(申报表见附件)。
2.普通高中科技特长生招生实行计划单列,不得破格录取。招生学校在录取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该校统招计划。
三、报名条件
1.初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方面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
2.初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相关项目竞赛中获三级及以上证书的初中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并在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为合格等第,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均为B级以上。
四、招生程序
1.考生自主报名,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后,发放科技特长生加试通知书;
2.市招生办统一专业加试时间,各招生学校组织考生专业加试;
3.招生学校公布专业加试成绩;
4.招生学校将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报市招生办;
5.市招生办公示审核后的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相关学校同时公示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考生名单;
6.考生参加全市统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7.市招生办根据特长生招生计划,为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五、招生办法
1.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5月3日?5日。
(2)网上报名:科技特长生专业加试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考生登录“南京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njzb.net)填写《招生报名表》;报考科技特长生的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特长生项目。
(3)领取加试通知书:招生学校5月7日下载报名信息,考生5月9日?10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到招生学校领取加试通知书。领取时须携带自荐材料或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招生学校审验后交还学生或家长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