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中考录取分数线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专业考试实施意见
关于常州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专业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
常教发〔2015〕2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及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促进学校特色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做好常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以下简称特长生)招生专业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办法
市区(不含武进区,下同)经批准有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中学校,3月20日前在学校校园网公布特长生招生简章及招生情况。常州市区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的招生计划及复试时间见附件1。
特长生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复试”由各招生学校自己组织。初试合格者,由考生本人或家长到报考学校报名,参加学校的复试。复试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考生,才可参加报考学校的特长生招生录取。
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由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专业考试办法参照本意见执行。
二、报名办法
(一)特长生专业“初试”的报名,统一在学籍所属学校进行。报名时间为:3月25日-27日,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7日17时。各初中校负责对初试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统一填写常州市区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表(见附件2),信息汇总确认无误后,加盖学校公章,报送常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同时把报名信息汇总表发至邮箱:848805268@qq.com。
(二)每位考生只能报一所高中学校,且只能报考一个项目。
(三)初试合格者,由常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统一颁发初试合格证。初试合格证由考生所在学校发到考生本人。初中学校应组织、指导好考生“专业复试”的报名工作。各招生学校专业“复试”的报名时间为4月29日前,具体时间和办法,由各校在校园网公布。
三、报名条件
(一)体育特长生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初中阶段获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在省级(含)以上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中,获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八名者。
3.在市级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中,获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者。
4.在辖市区(市)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中,获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四名者。
5.确有突出体育专长,经专家(教练)认定,且具有培养前途者。
(二)艺术特长生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
1.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举办的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二等奖(含)以上。
2.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举办的美术、书法作品展览或在其举办的比赛中获一等奖。
3.具有突出艺术专长,经专家认定,符合拟报高中要求者。
四、考试时间、地点
市区特长生“初试”时间为4月18日-19日,体育类考试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实验中学等,艺术类考试地点:常州市第一中学。
各校的“复试”时间均为5月3日,具体见附件1,同时注意关注报考高中校网站的有关信息。
五、考试办法与资格认定
(一)特长生招生“初试”的考试内容、评分标准,考前一周在常州教育信息网和市招考网发布。
(二)“初试”按不超过市区特长生招生人数的2倍划合格线,合格考生的名单,4月23日前在常州教育信息网和市招考网公示。
(三)取得初试合格证的考生,于4月29日前由本人或家长到报考高中校报名,5月3日到报考高中校参加专业“复试”。
(四)各招生高中学校“复试”按不超过该校特长生招生人数的1.2倍划合格线,同时确定合格线及以上考生的专业“复试”成绩等级。
(五)各招生高中学校于5月15日前,把在专业“复试”中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考生名单,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及市招办,经审核确认后,5月25日前由市招办将通过“复试”的考生名单,在常州教育信息网和市招考网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市招办一律不予投档,高中校也不得以特长生录取。
六、录取工作
在专业复试中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经市招办公示无异议,且参加了当年的中考考生,市招办根据考生志愿按下列规定投档,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
(一)体育特长生
1.专业复试成绩为合格,中考成绩在相关高中投档线下50分(含)以内的考生,市招办根据其志愿向相关高中投档,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2.专业复试成绩为优秀,中考成绩在相关高中投档线下100分(含)以内考生,市招办根据其志愿向相关高中投档,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3.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或在市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中,获集体项目冠军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二名的运动员,经专家认定与行政审核属于优秀苗子的考生,市招办根据其志愿向相关高中投档,由招生学校决定其是否录取。
(二)艺术特长生
专业复试成绩为合格,中考成绩在相关高中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考生,市招办根据其志愿向相关高中投档,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专业复试成绩优秀,中考成绩在相关高中投档线下30分(含)以内考生,市招办根据其志愿向相关高中投档,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七、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丁伟明
副组长:戴春华沈梅常仁飞
成员:周康荣戚宝华甘亦农王建强汤煜
陶洁朱志平卞优文姚水虎霍超群
谢建伟李明叶舟许仲仪
(二)考务机构
设立考务组、纪检组、安全保卫组、医务后勤组等。
八、工作要求
(一)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是一项政策性强、时间跨度大、工作要求高的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各项政策规定,严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确保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高中学校,要成立特长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加强对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专家评审小组、纪检监察小组等机构,健全制度,明确职责,规范实施。
(三)纪检监察小组须全程参与招生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具体操作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合理把握评判尺度,科学规范操作,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在特长生招生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有违法乱纪的,将有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四)考试采用封闭式考试,一次性考试,不设缓补考,不收费。考试期间强化岗位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场。工作人员需佩戴工作标志。按规则进行规范操作。场地、器材以及与考试有关的其它设施,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审定。
(五)特长生考生应在体检后参加考试,学校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教育学生既不虚报疾病,也不隐瞒疾病。
(六)安全保卫组负责考试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考试现场的运动安全、卫生防疫安全和学校交通安全的监督。
(七)初中学校要做好相关工作,认真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初试和复试,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妥善安排考生考前、考后的学习和休息,指导考试期间的饮食卫生,努力做好卫生安全保障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