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中考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中考录取通知书查询
2017年十堰中考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中考录取通知书查询
共分6个批次,提前批今日开录
十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时间为7月7日至16日,共分六个批次。
7日,普通高中提前批:所有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和体育竞技生的学校。
7日至8日,普通高中第一批: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
10日至11日,普通高中第二批:丹江口市一中、郧阳区一中、郧西一中、房县一中、竹山一中、竹溪一中、十堰市二中、车城高级中学及柳林中学。
13日至14日,普通高中第三批:十堰市十三中、丹江口市二中、郧阳区二中、郧西三中、房县二中、房县三中、竹山二中、竹溪二中、十堰市龙泉黄冈学校。
15日至16日,中职提前批和中职第一批:各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联合开展的“3+2”中高职一体化培养改革专业及各中职学校举办的技能高考升学教育专业。
15日至16日,中职第二批各中职学校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就业教育专业。
7月8日公布成绩和录取分数线
全市各批次、各种计划形式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院统
一划定。
今年继续实行“三同时”方式公布中考相关信息,即在7月8日公布考生成绩的同时,公布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第一批次高中学校(郧阳中学、十堰市一中、东风高级中学)和普通高中提前批录取名单。
公布的途径是:十堰招生考试网(http://www.syzsks.cn)和十堰教育信息网(http://www.sy.e21.cn)。其它批次的录取结果于录取结束当天即在以上两个网站上公布,公布录取信息的同时寄发考生录取通知书。
各招生录取学校须按规定的批次和时间进行录取,不得跨批次、跨时间提前或推后录取。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市招生考试院用统一格式的底版和内容进行打印。打印后的《录取通知书》同时加盖录取学校和市招生考试院公章(或录取专用章)方可生效。盖章后的录取通知书在录取现场用EMS(邮政快递)的形式直接寄发到考生手中。高中阶段学校不得再向考生发放任何形式的招生录取通知书。
第一批次被录取考生8日起报名
市招生考试院要求,高中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全市统一招生工作安排,统一新生报名缴费时间。被录取到郧阳中学、十堰市一中、东风高级中学的学生,报名缴费的起始时间统一为7月8日,截止时间为7月14日。被录取到其它批次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报名缴费起始时间为该批次学校录取名单公布之日,截止时间在名单公布后7日内。各批次学校录取的新生,无特殊原因,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缴费。
中职学校报到缴费、开学时间由中职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根据省教育厅今年招生录取规定,录取工作使用全省统一的数据平台,录取工作结束,录取数据即为提交。因此,市招生考试院不再进行后期补录、换录等清场工作。各普通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录取工作程序的新变化,不得擅自在平台外接收学生,不得拆录已被它校录取的学生,不得超计划招生。否则,由此而引起的学生不能注册学籍等严重后果,当事学校要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