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中考高中招生录取政策方案
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一)完善招生机制,明确录取原则
1.完善招生录取机制:依据中考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等,建立综合考评体系,构建统一划线招生、计划分配招生、自主推荐招生、特长招生的多元招生录取机制。
2.明确招生录取原则: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严格按照“依志愿、依计划、依分数、分批次”的原则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合理分流生源,推进普职协调发展。
3.明确招生录取程序:
⑴确定分数线:中考分数公布后,依据招生计划数、中考成绩、优录加分、实验操作考核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因素(其中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及综合素质评价分别为“A”等级,市级示范高中统招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综合素质评价分别为“B”等级及以上),确定普通高中分数线。城区普通高中分数线由市教育局划定。大冶市、阳新县普通高中分数线由大冶市、阳新县教育局划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⑵志愿填报:分数线公布后,考生按照考试招生部门规定时间统一上网填报志愿(往届生限制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期间,考试招生部门要多渠道、多途径地向考生及家长提供招生政策、招生信息,并确保考生及家长的知情权,指导考生及家长规范填报,理性选择。
⑶统一录取:志愿填报结束后,考试招生部门按照“依志愿、依计划、依分数、分批次”的原则,在统一的招生网络平台上录取,并根据录取情况,适时组织志愿征集,录取通知书由考试招生部门统一发放。
⑷及时公布:考试招生部门要向考生及家长公布录取结果查询、咨询及申诉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计划分配招生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继续实行黄石二中、大冶一中、阳新一中计划分配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1.黄石二中招生计划面向城区、大冶、阳新分配。其中大冶、阳新各50名,其余为黄石城区计划。
2.黄石二中面向城区招生计划的60%统一划线录取。黄石二中面向大冶、阳新计划,依据两地中考成绩,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统一录取。
3.黄石二中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