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河南中考招生政策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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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中考招生政策方案公布》(教基二〔2013〕3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我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秩序,阳光招生,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原则。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然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地组织实施的办法。省辖市和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和组织本地的学生报名、考务、阅卷和普通高中录取,具体工作由基础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各高中学校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公开公正原则。招生政策、计划、程序、录取标准、录取信息、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咨询渠道等要向社会公布,并完善各种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三)正确导向原则。对初中毕业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高中招生不仅要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还要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通过这些改革,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三、招生区域范围

市一高面向全市招生;市一高“宏志班”面向全市招生;市回中、市实验中学、市三高面向市直和梁园区、开发区招生;其他各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市回中面向全市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填报志愿

(一)信息采集

2013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实行网上信息采集(已实施)。信息采集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生登录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填报自己的信息。

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初级中学负责。

(二)填报志愿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要求,在民办初中就读的考生,可填报就读地的普通高中志愿,也可填报户籍所在地的普通高中志愿(但不享受户籍所在地分配生待遇)。市实验中学初中部坐落在睢阳区内,该校招生区域横跨睢阳、梁园两区,户籍在梁园区的按梁园区考生填报志愿,户籍在睢阳区的按睢阳区考生填报志愿。其他公办初中考生按就读地考生填报志愿。

考生志愿类别分为三类:普通高中类、普通中专类、职业学校类。

普通高中类志愿分为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征求志愿批)。

提前批是指省教育厅批准举办的普通高中“宏志班”、“实验班”、“国际班”。外地市 “宏志班”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中“宏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09〕393号)执行;商丘市一高“宏志班”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按河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豫文明办[2012]32号文件执行,即面向商丘市招收50名城乡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初中毕业生。

第一批可报2个志愿:一个统招(含分配生)志愿,一个择校志愿。

第二批可选报1个志愿。

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登陆http://www.hagaozhong.net)

网站,填报自己选择的志愿,并点击确认。2014河南中考招生政策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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