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考化学实验考查评分标准及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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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厦门中考化学实验考查评分标准及考试说明
每题化学实验考查试题(总分10分)的评价项目主要:
1. 操作:重要实验操作一(2分)
2. 操作:重要实验操作二(2分)
3. 其他操作规范(2分)
4. 实验结果(2分)
5. 实验习惯(2分)
说明:1.以上各个评分项目评分:优2、良1.5、中1、差0.5,最后累加总分,
6分(包6分)为“合格”、6分以下为“不合格”;
2.实验操作共6分,主要针对实验操作要点、操作规范评分;
3.实验结果评分共2分,要求实验现象明显,实验效果好实验报告完整;
4.实验习惯评分共2分,要求实验过程中,仪器药品使用习惯好,实验
完成有清洗实验仪器和整理实验桌。
特别强调的两点要求:
(1)教研组长在考前务必对监考老师进行考务培训,明确评分要求及评分要点。
每个考场至少要有两位对应学科监考教师,每位教师最多监考6名考生(考点监考教师不足的,由考区统一从外校调配)。
(2)考生从相应科目六个题目中随机抽取一题进行实验考试(六个题目平均分配)。签牌制作应保证各实验题目被考生均等抽取。学生抽签完后,应当场报读考生所抽中的试题号,并将试题号在考生准考证背面相应位置注明,防止考生换题。
2015厦门中考化学实验考查评分标准及考试说明已经呈现在各位考生面前,望各位考生能够努力奋斗,成绩更上一层楼。更多精彩尽在【厦门中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