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州区教委年重庆中考方案政策公布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均衡中心、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不断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切实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善和落实好现行考试招生管理制度,稳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实行阳光招生,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严肃考试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考试行为,确保考试招生实现“零违纪”、“零事故”工作目标;发挥考试招生导向功能,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巩固普职协调发展成果,引导初中毕业生根据生涯发展规划,选择适合的高中教育,努力为学生提供特色多样的高中教育,满足其对高中教育的选择需求,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导向原则。培育和践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和接班人。
遵循教育规律原则。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作为考试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健全体制机制原则。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考试招生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切实保障考试和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对违反考试招生纪律的严肃问责。
加强宏观指导原则。完善监管机制,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确保考试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实施。
三、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
(一)考试
1.考试科目
实行学业水平考试(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共九科,其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生物与地理(去年已考,今年只对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补考)分别实行合堂分卷。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其余科目为闭卷考试。
思想品德与历史考试时考生可携带属于本堂考试范围且初中所学的教科书(历史学科包括相应的地图册)进入考场。其它任何资料不得带入考场。
2.考试安排
科目
上午下午
6月12日9:00-11:00语文2:30-4:30物理
化学
6月13日9:00-11:00数学2:30-4:00思想品德
历史
6月14日9:00-11:00外语
8:45-9:00听力试听
9:00-9:20听力考试1:30-3:00生物地理(补考)
3.计分办法
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升学总分为810分。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外语听力3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思想品德、历史各50分,生物、地理各30分,文化考试总分为760分;中招体育考试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渝教体卫艺〔2017〕4号)文件执行,以50分计入中考升学总分。
学生毕业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即各科成绩达到水平考试试题分值的60%及以上为及格,70%及以上为良好,80%及以上为优秀。
4.命题及阅卷
(1)各学科考试范围以重庆市教科院编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的《重庆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说明》为准(生物、地理以开州区进修校编制的考试说明为准)。
(2)各科试题难度保持稳定,即语、数、外、理、化试题2/3按水平考试要求命题、1/3按选拔考试要求命题;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按水平考试要求命题;不出偏题、怪题。
(3)继续实行网上阅卷考试模式,试卷格式分为试题卷和答题卡,学生只在答题卡上答题,试题答在试卷上视为无效,请各校重视对学生的适应性训练。
5.考场设置
按照市教委规定,报考重点中学的考场原则上应设在区政府所在地,且考生相对集中,如果考生人数多,可设置分考场,但需报市教委中招办审定。我区今年共设10个考场,原则上设在高中阶段学校。
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公费男幼师招生考试的考场,集中设置在城区学校,单独设立考室,统一编排考号。
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在八年级下期末考试时安排,由各学校自行组织;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时,生物、地理与中考其它科目同步安排。
(二)考查
考查部分主要指音乐、美术、实验操作和学校开设的地方课程、校本选修课、活动课等,由各校组织实施。考查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
四、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2017年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要求、评价程序、评价标准等遵照《开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开教基〔2010〕11号)精神执行。各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客观公正,校长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督促相关人员按程序和流程在4月底前完成,5月3日将评价结果报区中招办,5月中旬中招办完成上报数据材料等工作。
五、初中生毕业
(一)毕业条件
学科考试成绩合格、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等和“合格”以上、考查科目合格即可获得重庆市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以下五种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毕业证书。
(1)有三科(包括学校考试、考查科目)及以上不及格者;
(2)语文、数学两科均不及格者;
(3)综合素质评价有一项为“D”等或“不合格”者;
(4)学生体质健康未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者;
(5)在学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毕业时尚未撤销处分者。
(二)结业、补考
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学生体质健康未达到标准,由学校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及格,德、体合格,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补考仍不及格者,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参加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补考上学年不及格学科,成绩及格,德、体合格,由原学校换发毕业证书。
六、普通高中招生
(一)报名条件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招生报名条件是:
具有我市户籍和初中毕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未获得初中毕业证书或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且处分已撤销的学生;18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的往届初中毕业、结业生。
按《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在渝就读初中的归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籍居民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
具有连续两年我区初中毕业学校学籍的市外户籍初中毕业生,可在其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参加毕业及升学考试,由我区高中学校录取。
(二)报名登记
1.全区初中毕业生基础信息采集实行“一生一号”。考号为10位,即729XXXXXXX,“7”表示年,“29”为开州区代码,加上2位学校代码和5位考生顺序号。
考号编排:填写报名志愿表时,以学生编号为准;报名结束后,由区中招办统一编排初中毕业生考号后再返回各初中学校。
2.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登记,往届毕业生在原毕业学校或现户籍地学校报名登记。
3.报考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公费男幼师的初中毕业生可兼报普通高中;其他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志愿与中等职业学校互不兼报。
4.5月3-5日全区初中毕业生分类报名,5月9-11日各校到区教委中招办交报名志愿电子文档(同时报电子文档到中职招办)、学生报名志愿表(附件2,纸质一份),并缴清报考费。5月20日前上交2017年开州区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加分送审名册(附件3)及相关加分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招生计划
坚持普职协调发展。按市教委规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与学籍管理严格挂钩,严禁擅自超计划招生。
2017年我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9320人;区内中职招生计划为3500人,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5。
(四)招生办法
1.指标到校
开州中学、临江中学、实验中学、陈家中学均按招生计划的70%将指标均衡分配到各有初中毕业生的学校(见附件6)。录取一类初中学校的学生成绩不得低于该重点中学统招录取分数线30分、二类初中学校不得低于统招录取分数线50分、三类初中学校不得低于统招录取分数线70分。享受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的学生必须具有2年以上正式学籍且在该校就读,录取过程中,出现分数并列的学生不能完全录取时,由毕业学校根据综合素质评价或学生特长情况确定选送,各校不符条件的剩余指标由教委统一调配。
2.统一录取
高中新生录取工作由区中招办统一组织和统筹,根据2017年中考成绩,严格按志愿顺序划定统招录取线,分批次录取。考生志愿不足的学校,中招办按“是否愿意服从调配”、“相对就近划片”的原则调配录取。
录取顺序为:
提前批次:“宏志生”、“3+4”中职与本科贯通分段、公费男幼师
。
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志愿。
第二批次:一般高中志愿。
第三批次:一般高中调配。
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学校自行印制,加盖区中招办和招生学校印章后。招生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各送生学校及考生(监护人)。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录取通知书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各高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到中招办审核办理高一新生学籍,过期不予受理。
3.其他招生
(1)西南大学附中在我区招收23名初中毕业生。
(2)重庆市兼善中学在我区招收1名、梁平区红旗中学在我区招收3名“珍珠班”学生。(按市教委招生办法办理)
(3)重庆市实验中学(原巴县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空飞”预备学员40名;重庆市第十一中学面向全市招收100名海军航空预备班学员,各校按区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4)临江中学、实验中学、陈家中学各招收100名“宏志班”学生,招生办法另文下发。
(5)开州中学招收男子足球特长生12人、体尖10人;临江中学招收女子足球特长生12人、体尖8人;实验中学招收体尖7人、音乐10人、舞蹈2人;陈家中学招收体尖10人、音乐5人;丰乐中学招收体尖10人、音乐(舞蹈)5人;铁桥中学招美术100人。艺体术科测试工作由招生学校拟定方案报区中招办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其招生名额占招生学校的统招计划。
4.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加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或市民政部门证明;有以上情况之一者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加5分。学生监护人提供规定的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学校审核后,填写“2017年开州区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加分送审名册”(附件3),报区中招办审核,按程序办理加分。
农村独生子女加分。我区农村独生子女报考区内普通高中,由区卫计委审批确认后,独生子加5分,独生女加10分(审批表见附件4)。
综合素质评价加分。在70%指标到校生中,其综合素质评价“公民素养”、“道德品质”达到“合格”,其他四个维度达到“A”等的学生在总分中加10分后进行录取。
5.志愿填报
(1)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互不兼报,但报考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公费男幼师的初中毕业生可兼报普通高中。普高、中职报名志愿表合二为一。
(2)志愿选择:报考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要填写《2017年开州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志愿表》(附件2)。考生应严格按填写要求,在学校和家长的指导下自主选择,填报各类志愿,教师不得包办代替。学校录入志愿表后,须返回学生签字认可,并保存好原件备查。
6.考试招生费用
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渝教财〔2013〕59号)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招生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上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义务教育暨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办公室、中职招生工作办公室(人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暨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的制定、宣传发动、考试考务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等工作。各乡镇(街道)成立以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均衡中心主任、中小学校长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各类招生考试的组织、统筹、管理、宣传等工作。
(二)通力合作,有序实施
招生考试工作环节多、任务重,各均衡中心、学校要主动与公安、消防、电力、环保、交通等部门衔接配合,做好招生考试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密保卫工作,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预案,防止安全事故和泄密事件发生。要认真研究处理招生考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遇到重大问题要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及时化解工作中的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严明纪律,追责问责
严格执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行为十项规定的通知》(渝教监〔2011〕1号)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对违规宣传、违规招生、干涉学生志愿等行为要严肃查处,问责追责。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初三毕业学生的后期管理,要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自主选择,不得将学生提前分流。
(四)广泛宣传,服务考生
各学校要主动公开招生考试政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宣传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使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政策和信息,树立以生为本的思想,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参加中考和填报志愿,不得出现买卖生源等乱象,努力营造和谐、公平的考试招生环境。
附件:1.2017年开州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17年开州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志愿表
3.2017年开州区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加分送审名册
4.2017年开州区普通高中招生“农村独生子女”享受加分资格审批表
5.2017年开州区高中阶段招生计划
6.2017年开州区市级重点高中名额分配表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