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淮南市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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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2年淮南市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2012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为28200人,其中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为13400人,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招生数应达6600人以上。现将我市各职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指导性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我市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招生将继续实行“五放开”政策:一是各招生学校根据学校情况确定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确定招生专业。二是放开年龄、应历届生限制。三是放开入学考试限制,参加中考或未参加中考的应、历届初、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可直接到有关职校报名。四是放开招生时间限制,实行一年内多次招生,二次审批的招生形式。五是放开地区招生限制,鼓励城市职业学校与农村职业学校或与其他城市职业学校合作办学、联合办学。
二、拓宽思路,广开生源渠道。各中职学校在重点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基础上,要采取有效举措,多方组织生源,积极面向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及进城农民工等群体招生。各校要把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做好招生、管理、教育教学和就业等各项工作。各国家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级重点、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人数不得少于100人;其他中职学校也要加大力度,扩大对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招生规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年至二年学制,其中顶岗实习时间为半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或修满学分),学校发给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在教学内容上,以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训练为主,不再开设文化基础课程;在教学管理上,应单独组班教学;在培养模式上,积极推行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组织开展“订单培养”,把学习与指导就业紧密地结合起来。同时,各职业学校要继续加强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力度,确保完成今年的中职招生任务。
三、各校指导性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允许各中职学校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增加招生计划;新开设专业需有论证报告,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凡中等职业学校综合评估不合格等次的不再安排招生计划。附件2为全市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分流至中职(含普通中专、五年制高职、职业中专)学校指导性计划数,市教育局将把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特别是中职学校招生情况、初中毕业生升入中职学校的升学率作为考核各初中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评估指标,建立中职工作奖励制度和通报批评制度。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鼓励初中毕业生选报职业学校志愿,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落实贫困家庭学生减免学费政策,资助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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