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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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人民武装部文件

丽水学院人字〔2015〕2号

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

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今年我省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现已全面开始。为扎实做好我校招收士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及专业要求

1、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男性毕业生,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24周岁。

2、基本身体条件:身高不足162cm,体重不足45kg或过于肥胖者;右眼裸眼视力低于 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 4.5者,均不符合报名条件,其它条件按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

3、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具体见附件1:《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计划表》。

二、招收士官的待遇

招收对象被批准入伍后有关待遇和其他有关问题,按总参谋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参动〔2008〕47号)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

符合条件需要报名的毕业生请于4月24日前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到各二级学院学生科,各二级学院学生科于4月27日前报到学校人武部。咨询电话:2271085、2271040、2271076、668995(短号)。

四、有关要求

4月27日前为招收士官工作的第一阶段即宣传、组织报名阶段,下一阶段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根据上级机关要求,另行通知 。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招收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通知到每一位应届毕业生,确保不漏掉一名学生,组织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的毕业生积极报名,确保士官招收工作在我校顺利完成。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1、《浙江省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计划表》;

2、《丽水学院毕业生士官征集报名表》

主题词:毕业生 士官 通知

送:校领导 有关职能部门

发:各二级学院

丽水学院人民武装部 03月21日印发

(共印16份)

附件1

浙江省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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