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征兵工作11月1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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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将于11月1日正式开始,12月上旬完成审批定兵,中下旬组织新兵运输工作。有关今冬征兵的有关事项,记者进行了梳理。征兵对象年龄适当放宽

征兵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

其中,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应征入伍的男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余符合要求的男青年年龄为2012年底年满18至20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间出生)。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应征入伍的女青年年龄放宽到2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余符合要求的女青年年龄为2012年底年满17至19周岁(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

大学生入伍享受学费补助

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继续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资助等政策。补偿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低于6000元的,按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国家对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的高校学生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宁波在校入伍的大学生,宁波将给予每人每年10000元定额补助。退伍复学后,每年减免其学费的60%;对荣获优秀士兵的,复学后按不低于80%的标准减免学费;对在部队入党和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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