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征兵工作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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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阜新市征兵工作会议表示,今年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9月1日前办理完新兵入伍手续,9月30日前新兵全部运送完毕,时间比往年提前了3个月。这是自1990年实行冬季征兵23年以来首次调整征兵时间。
除征集时间变化外,度征兵对征集对象的年龄、身体、文化等条件要求没有变化,征集流程也与往年基本相同。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符合征集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驻户籍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即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经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时限按《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根据调整改革的新要求,国家今年将推出三项新政策:一是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保留学籍和退役复学;二是简化大学生学费补偿办法,并将往届毕业生、大学新生纳入资助范围;三是大学生应届毕业生可在原籍和高校所在地选择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