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关于组织直招士官和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解志愿时间:

各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根据省征兵办通知要求,今年继续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和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招收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
按照总参谋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参动〔2015〕9号)执行。
(一)直招士官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当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7月31日,下同)、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报名登记。在招收方式上,对需求数量相对稳定的专业,可结合往年招收情况,选择部分高校试行定点招收。符合条件的应招青年可通过网上(网址:http://gfbzb.gov.cn)查询招收专业,通过网络提交报名信息,实现学历和专业网上审核。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30日。体检政审。参照女兵征集模式,省征兵办公室依据报名情况,选定预招对象,下达人员名单。体格检查由各省辖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政治审查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组织,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组织“双合格”学生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和《招收士官协议书》。审批定兵。省征兵办公室根据招收任务,从体检、政审、学历专业合格人员中遴选拟招收对象,会同省辖市征兵办公室和招收部队集中研究定兵。士官批准入伍时间为8月1日,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为12月1日。招收士官纳入全军年度士官选取计划。
(二)定向培养士官
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1.学制学历。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2.培养模式。①教学安排。高校应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前,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与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根据部队士官岗位实际提出培养需求,会同高校商定培养方案、设置专业课程,做好教学有关准备;培养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对高校教学进行指导,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②淘汰补充。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担任士官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③毕业入伍。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取消入伍资格,返回原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任命待遇。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其它事宜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办理。
今年,总部明确我省招收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任务为95人,其中,为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收45人,为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招收20人,为南昌航空大学、潍坊科技学院、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各招收10人。有关招生计划须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并将“计划性质”标注为“直招士官生”。

二、组织实施
(一)直招士官
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报名登记(5月底前)。部署招收任务,明确规定要求;开展宣传发动,组织网上报名。
第二阶段:体检政审定兵(6月初至7月中旬)。组织体检政审,集中研究定兵;进行社会公示,签订协议书。
第三阶段:交接报到(7月下旬至8月上旬)。协调招收部队,审查档案材料;组织兵员交接,集中自行报到。
第四阶段:工作总结(8月中旬)。逐级上报总结报告。
(二)定向培养士官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1.宣传报名。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填写相应高校“直招士官生”专业。各有关单位和高校要提前做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宣传工作,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家长、教师介绍报考相关信息。
2.体检面试和政审。按照《直招规定》有关要求,7月上旬,省征兵办公室集中进行体检面试,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政审工作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根据省下达名单逐个组织。
3.招生录取。省招办依据体检、政审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顺序投档,有关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报考的非第一志愿或服从调剂且体检、政审、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充。8月上旬,省征兵办公室汇总整理录取学生《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政治审查表》和《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并移交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

三、有关要求
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招收士官和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是征兵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依托国民教育资源、走开军民融合共育人才队伍的具体体现,也是深化征兵工作改革的实际举措,各级要充分认清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稳步推进,抓好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政府主导、军地合力、齐抓共管。各级要把这两项工作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及早成立组织,搭建班子,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要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情况,积极协调教育、公安、财政、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争取最大支持;兵役机关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科学制定计划,周密部署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完成任务。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灵活宣传方法,注重运用手机、网络等现代媒介,采取当代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发动,特别要把相关政策规定解读准、介绍细;坚持“谁政审、谁签字、谁体检、谁负责”,严格执行体检政审标准,切实摸清青年思想动态、身体状况、现实表现;要把招收任务与征兵任务同等对待,坚决克服“软指标”思想,确保完成招收任务。今年,国家将对完不成招收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省也将根据工作进度,适时下发各市招收计划,并对招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三)加强检查监督,严肃招收纪律。要认真贯彻落实廉洁征兵一系列规定要求,把廉洁招收自始至终贯穿于工作全过程;要加强招收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提高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加强检查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增加工作透明度,直招士官批准入伍前,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要对定兵名单进行不少于5天的社会公示;要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从严查处弄虚作假、收受钱物、索贿受贿等违纪行为。
今年“全国征兵网”将投入使用,各单位要积极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排除畏难情绪,加强学习沟通,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水平。5月上旬,市征兵办公室将组织业务培训,各市、区征兵参谋要做好参加准备。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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