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冬季征兵公告全文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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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衡南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外公开发布了冬季征兵公告。这标志着衡南县冬季征兵工作正式启动。

10月12日,衡南县又召开度征兵工作会议,对今冬征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强化工作重点,深入宣传动员,激发广大适龄青年特别是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应征热情,强化组织保障,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完成今年征兵工作任务。

据悉,从今年起,城镇义务兵服役期间家庭优待金提高到每人每年1.5万元,农村籍义务兵服役期间家庭优待金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对到西藏、新疆南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农村籍及放弃安排工作的城镇义务兵家庭发放10000元一次性奖励。在全县里入伍的本三以上的全日制大学生,退伍后予以优先安排工作。

附:衡南县冬季征兵公告

衡南县冬季征兵公告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冬季征兵命令》,结合衡南实际,现就我县开展冬季征兵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的主体对象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在校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15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入校的学生。

二、征集条件

(一)年龄条件: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不满18周岁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二)身体、政治条件。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总政2004年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四、报名时间及事项

从即日开始报名至10月31日结束。报名地点:各乡镇征兵办公室。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及复印件,相片2张。

五、优抚奖励政策

1、义务兵家庭优抚待遇。农村兵6000元/人.年、城镇兵15000元/人.年;

2、大学生士兵退伍安置。在我县入伍的三本以上的全日制大学生,可进行优先安置。

3、进疆入藏士兵的优待。对赴西藏、新疆南疆服役的城镇兵,可进行优先安置,给予到西藏和新疆南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农村义务兵和放弃安置工作的城镇义务兵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0元。

④其余优抚安置政策。按国家、省、市、县相关规定执行。

衡南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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