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征兵办公室负责人就征兵相关政策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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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今年征兵政策与前几年相比,有什么新的变化?

答:一、今年征兵时间与去年一样,为夏秋季征兵。征兵工作从8月2日至8月10日市征兵办组织体检,8月底前组织政审和走访定兵,9月5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前运送完毕。适龄青年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为9月1日。二、从前年起,取消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比例限制,并大力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大学生应征入伍。三、部分体检项目标准调整。身高、体重、肘外翻、纹身瘢痕和耳眼等体检标准适当放宽。四、直接从大学生士兵中提干比例增加。五、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六、退役士兵可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问:今年征兵报名已经开始了,应征青年应该采取什么方式报名?

答:征兵报名通常采取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适龄青年可以由本人或家长在本人常驻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发区)武装部报名,第二种方式:直接登陆国防部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问:对应征青年的年龄和文化程度有什么要求?

答:征集年龄: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征集的主体对象为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多征集2015届高职毕业生,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

问:当兵如何算好前途账、经济账。

答:先说前途账:适龄青年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可塑性很强,在这个人生的黄金期,如果到部队这所大学校接受系统的教育、严格的训练、情感的培育、意志的磨练,既能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培养良好的习惯,提高个人修养,为走好今后的人生道路奠定良好的基础。

再说经济账:(一)义务兵津贴: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军人的待遇在近几年得到了很大的提高。适龄青年入伍后,吃、穿、住等生活费用全由国家负担,例如:列兵期间,第一年每月津贴费为50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费600元,两年津贴共约13200元。

(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服役期间,县级民政府部门每年为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年发放标准为:农村不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0%,城镇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进藏、进疆和在高原条件下服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现行标准的3倍发放。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省内各地实际发放金额也有所不同。天门现行标准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可达7843元/人/年,两年共15686元;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可达8507元/人/年,两年共17014元。

(三)一次性退役金: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役后由国家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发放标准为:4500元×服役年数。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比例增发。其中: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四)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我省11月1日后退役的义务兵和自主就业的士官,在退役第二年的8月底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其中,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为4500元×2年=9000元。士官在发放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即9000元)的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发20%,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为9000元×[1+(服现役年数-2)×20%]。

问:退役士兵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一)自主就业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我省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免费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二)个体经营担保贷款、税费减免。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享受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限额免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20%。

(三)保留入伍前福利待遇。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四)公务员等考录优惠。在公务员考试中,退役士兵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参加全省政法干警面向退役士兵的招录,定向招录比例不低于当年招录指标数的20%。

(五)政府安排工作岗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问:大学生入伍后,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大学生(包括毕业生、在校生、刚被录取拿到入学通知书的新生)参军除可享受针对所有士兵的统一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特别优惠政策。

(一)优先征集入伍

大学生有参军志愿的,可以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二)国家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资助复学学费

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可以享受国家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本息的优惠政策,补偿或代偿标准为最高6000元/学年,发放金额为6000元×入伍前在校学习学年数。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新生退役复学后,可以按规定申请学费资助,资助标准最高为6000元/学年,发放金额为6000元×(学制规定的学年数-入伍前已完成的学年数)。

(三)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在湖北省入伍的所有大学生都增发义务兵优待金,即在当地城镇普通义务兵发放标准的基础上,本科生增发100%,专科生增发50%。

(四)优先考学提拔

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优先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工作。

1.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

2.大专毕业生可以通过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考取军校,经过两年学习毕业后即可获得本科学历、成为军官。

3.大学毕业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送上军校,并可在年龄条件上放宽1岁。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义务兵,可以直接选取士官。

5.大学本科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通过一定考核可直接选拔为军官。

(五)退役后优先就业

1.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享受国家和我省针对大学生服务基层“四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教师特岗、西部志愿者)人员考公务员、事业编等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公务员考试中,退役士兵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基层初任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选拔,以及面向退役士兵的政法干警定向招录中,享受重点、优先招录政策。

3.我省在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和村官选拔招录中,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指标(其中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20%),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待招录。

4.大学生退役士兵自主创业,政府提供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的,政府提供每人10万元以内、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捆绑式”贷款,并给予贴息扶持。

5.毕业3年以内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办理了工商登记,吸纳就业3人以上的,经过一定程序认定后,政府提供2-20万的无偿扶持资金。

(六)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

1.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享受以下考学升学优惠政策:

(1)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2)立二等功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3)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4)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核,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单独划线,录取人数按各专业报名人数的50%的比例录取。

2.刚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入伍后可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可入校复学。

问: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1)网上报名阶段: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夏秋季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打印《应征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2)初检初审阶段:毕业生离校前,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初审、初检工作最晚在7月15日前完成。

(3)实地应征阶段: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在放假离校前完成预定兵;在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须持《登记表》和《申请表》7月30日前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

(4)批准入伍阶段: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问: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否有专业限制?

答: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没有专业限制,符合政治、身体、年龄、文化条件的都可以报名应征。

问:大学生士兵提干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大学毕业生士兵符合以下条件可直接提拔为军官:

1、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2、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

3、大学本科毕业的,主要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也可以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三本)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的,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

4、截至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

5、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或者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

6、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至当年6月30日,下同);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军区级以上单位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在驻国家级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

7、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问:士兵考军校是如何规定的?

答:军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对象为: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高中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在校大学生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当年6月30日)。

军队院校专升本的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通过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考取军校,经过2年学习毕业后即可获得本科学历、成为军官。大学本科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通过一定考核可直接选拔为军官。

优秀士兵保送入学的规定:大学毕业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送上军校,并可在年龄条件上放宽1岁,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问:按照我国现行兵役制度,义务兵一般服役是两年,两年后如果留在部队,选取士官,那么士官的待遇又怎么样?

答:下士(服役3-5年)平均每月2160余元,一年共25920余元;中士(服役6-8年)平均每月2800余元,一年共33600余元;上士(服役9-12年)每月3600余元,一年共43200余元;四级军士长(服役13-16年)每月4400余元,一年共52800余元。除工资外每月还享受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等,部分地区还每月发放地方补助。其中:三级、二级、一级军士长还可以和营以上军官一样,享受家属随军、子女入学、住房分配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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