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征兵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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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服兵役是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绿色军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一座锤炼人才的大熔炉。参军入伍既是磨砺人生、增长才干、实现人生理想抱负的难得机遇,更是热爱祖国、报效国家的高尚行为。志在军营的温县儿女,有志报国的青年杰俊,踊跃报名参军去。

一、工作安排

征兵工作共分四项:一是直接招收士官,由省军区统一组织,时间安排为5月10日至8月10日,其中5月10至5月30日为报名时间,6月1日至5日组织体检,6月23日前完成政审和专业审定,6月24日至30日组织定兵、公示,7月15日前,签订招收协议,7月25日前,完成档案交接,8月2日至10日组织直招士官自行到部队报到;二是兵役登记,兵役登记的对象为本辖区常住户口、今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所有男性公民,登记时间安排为5月2日至6月30日;三是入伍预征,对确定为应征公民的社会青年和网上报名的应届毕业生进行初检初审,确定预征对象,并发放《预征对象通知书》;四是预先征集试点,凡报名应征的应届毕业生,全部安排体检政审,双合格的全部确定为初定兵员。

二、征集条件

(一)直招士官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招收对象应当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相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义务兵

1.年龄条件。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入伍。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年满17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周岁。

2.文化条件。男青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

3.身高、视力、体重要求。①身高。普通兵男青年为162cm以上,其他条件兵按有关要求执行。②视力。陆勤兵岗位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③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为身高(厘米)减去110。④纹身。面部、颈部纹身或疤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袖和短裤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然有明显纹身或疤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他部位纹身或疤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疤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⑤耳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4.政治条件

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优惠和激励政策

1.高学历青年优先征集。对大学生、农村高中层次毕业生,县级兵役机关将开辟“绿色通道”,在体检结束前,随到随报名随体检。

2.优待金标准提高。建立最低优待金制度,农村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到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3.建立立功受奖奖励机制。从起,对在部队立功、受奖和评为优秀士兵的战士,给予一定数额物质奖励。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奖金10000元;荣立一等功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奖金5000元;荣立二等功、三等功、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由县人民政府分别颁发奖金2000元、1000元、500元。战时立功的提高一个奖励等级。同年内多次立功受奖者,按最高奖励等级发放奖金。

4.学费补偿入伍时就可领取。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最高限6000元的返还补偿,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进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5.大学毕业生按非农业户口征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按非农业户口征集,入伍时发给非农业《入伍通知书》。

6.大学毕业生士兵可提干或保送入学。符合下列条件的可选拔为军官:大学本科毕业的,包括第一批和第二批统一录取并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第三批录取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的,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

7.公务员、政法干警、事业编制人员招录安排专门比例。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和国有企业招收员工时,都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和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政法干警招录时,确定一定比例招录计划,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非公有制企业接收的退役士兵,继续享受货币化安置的待遇。录用基层专武干部时,优先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

四、报名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男青年均可在常住户口所在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经(镇、街道)武装部目测、初审后,确定为预征对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报名。高校男性应届毕业生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高校已完成学业能够提前毕业的翌年毕业班男学生和男性在校学生,在学校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男性大专以上毕业生和农村高中层次毕业生,可以直接到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入伍,同时所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员必须进行网上预征报名(http://zbbm.chsi.cn或zbbm.chsi.com.cn),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五、有关规定

征接兵工作经费由政府、部队保障,应征参军不收取任何费用,家访必须有两名以上征接兵人员参加,如有违反规定乱收费,要求提供交通工具、购买物品、安排住宿、旅游、宴请和娱乐活动等,应征青年及家长应予以回绝,并进行举报。

六、咨询监督

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温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391-6121210

温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391-6102241

温县人民武装部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91-6573550

  温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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