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度女兵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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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女兵征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

2、征集年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周岁(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

4、征集程序:①宣传发动。②网上报名和择优初选预征对象。征集对象需参加网上报名,并通过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审核。网上报名的时间为9月至11月5日18时。应征女青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③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初审初检工作由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户籍、年龄、学历、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④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⑤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工作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同级公安部门,统一组织实施。⑥审定新兵。对确定入伍的女青年,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⑦公开公示。

5、优先征集: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征集。对没有进入网上初选范围的优先征集对象,持军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开具的证明信直接参加应征。优先征集对象体检、政审合格后,由省级征兵办公室集体审定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入伍手续。

肃北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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