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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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省征兵办分配我市12名专业技术士官预征对象,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男性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当符合部队需要。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收年龄:未婚,不超过24周岁。

三、身体条件:符合征兵体检标准。

四、政审条件:符合征兵政审标准。

五、招收专业及推荐名额(见附表)。

六、报名日期:截止到5月25日

七、批准入伍后士官待遇:大专学历任命为下士并授予下士军衔,军衔级别为一级四档(月资2500元左右,含住房补贴和医疗保险,不含伙食费和被装费,工资逐年增加);本科学历任命为中士并授予中士军衔,军衔级别为二级一档(月资3000元左右,含住房补贴和医疗保险,不含伙食费和被装费,工资逐年增加)。凡招收的士官被批准入伍时,服役期间还享受,退出现役时按照国家和市有关优惠政策执行。

八、招收程序

(一)报名登记。5月底完成登记报名、初审初检。

(二)体格检查。6月20日前,完成体格检查。

(三)专业审定。6月25日前,市征兵办会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学校进行学历专业和职业资格审查,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

(四)审批定兵。7月1日前,由各县(区)征兵办组织政审,7月8日前向省征兵办上报合格人员名单。

(五)批准入伍。7月20日前,将确定入伍的招收对象通知所在县级征兵办,由县级征兵办负责办理入伍审批手续,发放《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

(六)组织报到。8月2日至10日,按照省征兵办的通知要求,组织新招收士官自行报到。

九、报名方式: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职业资格证书、免冠照片2寸2张、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县(区)征兵办报名。

十、联系电话

莆田市征兵办:2292454、15880314966(阮参谋)

仙游县征兵办:8391933、15260255661(魏参谋)

荔城区征兵办:2693067、18905948877(章参谋)

城厢区征兵办:2292132、13385943628(林参谋)

涵江区征兵办:3597522、13860939998(刘参谋)

秀屿区征兵办:5888776、18760522886(刘参谋)

湄 洲 管委会:5094651、13950785811(陈干事)

北 岸 管委会:5950366、13859815035(李参谋)

附:《莆田市直招士官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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