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日活动通知三篇
中国旅游日活动通知一
各盟市旅游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旅游局,森工集团旅游局:
自治区“中国旅游日”启动仪式在赤峰市举办,为贯彻世界旅游发展大会的精神,举办时间改为5月21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5月21日,自治区“中国旅游日”启动仪式主会场设在赤峰市国际会展中心广场。
二、活动内容
(一)“中国旅游日”启动仪式。
(二)文化旅游商品,户外旅游商品展及赤峰旅游展。
(三)全区旅游风光展。
(四)“畅游赤峰”自驾游出发仪式;旅游大巴出发仪式;百辆自行车出发仪式。
(五)旅游惠民大赠送。
三、展板要求
大会为各盟市免费提供60块展板(室内展板3米×2.2米,室外展板2米×1.2米),请各盟市旅游局、旅游景区、旅游企业将宣传图片、文字简介于5月3日前发送至赤峰市旅游局,图片要求为JPEG(CMYK)格式,不小于8M。大会免费为各盟市提供一个展台,用于宣传和发放材料。
四、参会要求
各盟市自愿参加主会场活动,需参加主场活动的单位不超过3人,其他地区将宣传资料于5月10日前邮寄到赤峰市旅游局。
《各盟市景区景点惠民措施一览表》将在赤峰市分会场大屏幕上滚动播放。同时,请各盟市把《各盟市景区景点惠民措施一览表》在各自的主题活动、网络平台、新闻媒体上对社会进行公开宣传,让更多的民众了解、参与到“中国旅游日”活动中。各盟市要积极配合自治区5.19“中国旅游日”启动仪式活动的各项安排,共同努力办成丰富多彩、主题突出、惠民利民、游客参与、节俭高效的启动仪式。
自治区旅游局联系人:董丽君于洋
电话(传真):0471-6945215
手机:18698464494
赤峰市旅游局联系人:那日苏
电话:0476-8359399
手机:13304764789邮箱:542311940@qq.com
中国旅游日活动通知二
为庆祝第五个中国旅游日,不断提高公民旅游意识,激发人民群众旅游热情,在全县营造关注旅游、参与旅游、支持旅游、推动旅游的良好氛围,现将今年5月19日熊猫谷旅游景区和秦岭人与自然博物馆。门票优惠政策公布如下:
一、熊猫谷景区(国家3A级景区)
1、“5.19”当天本县区内游客持身份证免门票;
2、“5.19”当天除本县外游客门票实行半价优惠,为30元/人次(正常票价60元/人次);
3、其他现役军人持《军官证》、《士兵证》;伤残军人持有效《军残证》;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领队证、导游证、;记者持新闻总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持省、市、区民政部门颁发的《老年证》及65岁以上的老人;1.2米以下的儿童可享受免门票政策。
温馨提示:进入熊猫谷景区有观光电瓶车每人10元。
二、秦岭人与自然博物馆
“5.19”当天全天免门票。
温馨提示:博物馆内有讲解员,如需讲解,讲解一次40元。
中国旅游日活动通知三
各县(市)区旅游局:
根据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认真做好“中国旅游日”活动暨为平顶山加分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效果显著、利民惠民的“中国旅游日”及文明旅游宣传系列活动,调动社会和企业各界力量参与其中,共邀广大公民共享各地旅游建设成果、深入体会全域旅游新内涵,提升旅游休闲意识,广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携手进入大众旅游*。
二、活动原则
(一)广泛参与。注重发挥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有关企业、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广大游客参与“中国旅游日”及文明旅游宣传活动积极性,突出活动的大众化、群众性特点。
(二)公益惠民。鼓励调动社会资源、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推出各类旅游公益惠民措施和促销活动,使“中国旅游日”活动更多地惠及民生、惠及百姓,让文明旅游深入人心并化为自觉行动。
(三)突出主题。紧紧围绕“中国旅游日”和“文明旅游”活动主题,策划宣传并开展活动。
(四)创新形式。鼓励各地推出社会影响力大、形式多样、效果显著的活动。
(五)节俭高效。在举办相关活动中崇尚简朴、厉行节约、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奢华浪费。
三、活动主题和口号
中国旅游日活动主题为:“旅游促进发展,旅游促进扶贫,旅游促进和平”。主题内涵是: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扩大内需、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扶贫脱困,和平使者、友谊桥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旅游、参与旅游、支持旅游、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中国旅游日”宣传口号是:爱旅游、爱生活。文明旅游宣传口号:为平顶山加分,文明旅游从我做起。
四、活动时间和名称
5月19日为全国集中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时间,活动时间可延展到5月19日前后时段。我市将于5月19日在市鹰城广场举办“中国旅游日平顶山分会场活动暨为平顶山加分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请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同时开展系列活动,名称可用“中国旅游日XXX(地区或景点名称)主题活动暨为平顶山加分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五、活动内容
(一)精心组织主题活动。围绕“中国旅游日”活动主题及文明旅游宣传活动,积极谋划,广泛发动,组织开展好5月19日当天或前后时段的相关活动。
(二)广泛开展公益惠民活动。倡导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体育场馆免费向公众开放;倡导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在线旅游等企业推出优惠措施,吸引更多人群参与旅游活动;有条件的企业可开展针对贫困家庭、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资助、免费或优惠的公益性旅游活动;进一步落实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学生等特殊人群的门票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跨区域合作,并推出互惠措施,并将拟采取的公益惠民举措向社会公告。
(三)广泛开展旅游企业优质服务活动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活动。倡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重点推动旅游景区、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等窗口单位的旅游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利用旅游日契机,深入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大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提高游客文明素质,引导游客文明出行、安全旅游、绿色消费、理性维权。
(四)深入开展“中国旅游日”及文明旅游宣传。在“5.19”当日及前后时段,全方位、多视角报道各地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及文明旅游宣传活动情况,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受益的生动事例和各地推出的公益惠民举措、文明旅游典型事例,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请各县(市)区明确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工作,汇总上报辖区内各景区的惠民措施,并明确专人作为“中国旅游日”活动联系人,于5月9日前报市旅游局。
(二)做好“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请在旅游日活动结束三天内,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效果等报市旅游局。随文附上5张高清图片及图片说明。
(三)各县(市)区举办的“中国旅游日”活动须严格遵照《中国旅游日标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中国旅游日”标志及口号。
联系人:市旅游局执法大队赵团平
联系电话:2882592,传真:2882565
邮箱:pdsslyzfd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