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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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情况汇报一

带薪年休假该如何休?未休假期间工资报酬如何解决?记者昨悉,宜昌已就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意见发出通知,要求充分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并出台相关具体规定。

通知指出,从2017年起,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在每年2月中旬前向单位提交年休假申请,单位据此统筹制定年休假实施方案和计划,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告,于3月底前报主管部门备案。每名工作人员的休假计划应包括姓名、职务、应休天数、休假时间时段等内容。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应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从2017年起,各机关事业单位应按照工作人员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天数,向其支付应休未休期间的工资报酬,具体金额由各单位按全省有关规定自行确定,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单位已安排休假,因个人原因不休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报酬。对未休年休假的人员可以发放工资报酬,但必须按规定补办不休假的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对当地年休假执行情况加强监管,对存在既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假又不按规定支付工资报酬,或普遍、平均发放未休假期间工资报酬等违规行为的单位,要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落实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情况汇报二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同时,对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应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问题进行了明确。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执行带薪年休假中,必须重点强调和把握以休假为原则,以不休假为例外。对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年休假的,支付工资报酬,但不以发钱为目的,也不能以落实发钱来代替落实休假。

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病、事假制度,公示制度、核准制度,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保证年休假制度规范运行。要严明纪律,规范操作程序,不得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平均发放或超范围、超标准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人员的报酬,对没有制定和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的单位,不能发放未休年休假人员报酬,坚决杜绝考勤不实、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发生。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只有严格执行了政策,做到程序合法,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人员的报酬才能不违规。

落实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情况汇报三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发放物业管理补贴

根据荆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第7号精神,我市决定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物业管理补贴,同时调整1993年工改保留津贴和停止发放退休人员交通补贴。

此次物业管理补贴发放范围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发放标准为厅级280元,处级240元,科级及以下200元;高级技师及技师200元,高级工及以下160元。

在职人员每月随工资发放,离退休人员每月随离退休费发放,退休人员每月随养老金发放。物业管理补贴发放时间从1月1号起执行。

此外,自10月起,统一将1993年工改保留津贴由每月64元调整为56元。退休人员交通补贴自10月起停止发放。

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应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今天,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意见,各级领导要带头休假,鼓励和督促本单位工作人员休假。

通知指出,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在征求本人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省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需报上级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其他负责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各单位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制订全年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休假计划执行情况应当于次年1月底前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通知指出,没有休假人员可以发放工资报酬,但必须按照鄂政办法【2016】104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补办不能休年休假的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各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所需经费在单位工作经费中列支。

落实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情况汇报四

兰州官方日前发布新规,凡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必须休“年休假”,应休不休的年休假补贴不再发放。此举意味着,带薪休假趋于“强制性”。

这项发布三月余的规定适用范围是,经批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此外,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兰州市人社局工资福利处处长王俊义6日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该市出台的带薪休假实施办法,是对劳动者应享受权利的法律保障格局的完善、细化。

“今后,兰州市政府将把带薪休假情况,作为年终对各部门单位考核的参考,并进行监督考核,确保带薪休假落到实处。”王俊义说,这样有助于提高员工维护自身休假权益的认识,防止政策“走过场”。

兰州公务员马棋说,强制推行带薪休假,体现了人文关怀和以人为本的理念,非常支持。

特警冯?则认为,政策是好的,但是对于他们这种工作比较繁忙的单位来说,休假名额少,落实起来的确存在困难。

王俊义解释,带薪休假涉及到单位工作调整安排等各方面问题。对于人员相对紧张、工作量大的单位来说,落实起来会稍有欠缺,但这样的规定倒逼单位在安排工作、人性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上下功夫,从长远看反而能提升整个单位的工作效率,提升工作人员的幸福指数。

“没有强制规定时,带薪休假长期处于可休可不休的选择状态。”王俊义说,强制推行是建立在员工自主申请、单位统筹安排的基础上,比较人性化。

兰州大学社会学副教授焦若水认为,在当下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兰州强制推行带薪休假体现了政府落实法治的决心,值得借鉴。但在实施过程中,应强调法治手段,而非行政命令。

落实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情况汇报五

近期,湖南、甘肃兰州、黑龙江哈尔滨等地相继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细则。专家表示,机关事业单位率先落实带薪休假,可形成一定带头和示范效应,未来更需加大推动落实企业职工带薪休假的力度,并要加大劳动监察部门主动监督和追责力度,以破解带薪休假“落实难”问题。

多地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带薪休假细则

“今年你休年假了吗?”“没休带薪年假有没有补贴?”这是上班族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此后,不少地方加大了带薪休假的落实力度。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近期,湖南、甘肃兰州、黑龙江哈尔滨等多地先后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的实施细则,为带薪休假落实“加把火”。

其中,5月25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5月4日,甘肃兰州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办法》;此前4月初,哈尔滨发布了《哈尔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

这三地均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这与2008年开始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的规定相一致。

对于没休带薪年假是否有补贴的问题,湖南和哈尔滨提出,对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每天按日工资的300%给予补贴;但因个人原因不休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兰州则“强制”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规定“凡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必须休年休假,应休不休的年休假补贴不再发放”,并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更需推动企业职工带薪休假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地出台的细则均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此,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目前带薪休假在机关事业单位中落实比较好,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单位“不让休”、员工“不敢休”的现象,以致于带薪年休假沦为“纸上福利”。

“地方政府发布实施细则,能够推进一部分人率先带薪休假,这对于全社会落实带薪休假是好事,值得鼓励。”刘思敏表示,机关事业单位率先落实带薪休假,可形成一定的带头和示范效应。

国务院去年8月印发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强化全社会依法休假理念,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刘思敏认为,在机关事业单位加快落实带薪休假的同时,在企业尤其是民企、中小企业,更要加大推动带薪休假的力度。

人社部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落实率约为50%,落实带薪休假比较好的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落实起来相对较差。

如何破解带薪休假“落实难”?

“推进带薪休假的落实,有利于增加群众出行,使得旅游消费更合理释放,也有助于分散出行,缓解黄金周和小长假拥堵。”刘思敏指出,虽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施行已超过7年时间,但目前带薪休假仍面临“落实难”的问题。

对于落实难的原因,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此前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的逐利性和职工的弱势地位,是导致带薪休假难落实的主要原因。

“一方面,近些年人力成本不断上升,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希望通过减少员工带薪休假时间来降低成本,因而不愿主动落实带薪休假。另一方面,职工因个人谋生需要或害怕失去工作,往往也不敢主动维护自己的休假权益。”黄细花说。

刘思敏表示,执法监督和处罚力度的不足也是重要原因。单位违规后受处罚力度小甚至可以“零成本”,进一步加重了带薪休假“落实难”。长远来看,为了完成国务院提出的“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能够得到基本落实”的目标,推动带薪休假的步伐仍需加快。

专家建议,应尽快从全国范围出台落实带薪休假的相关细则,并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部门主动监督和追责力度,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严格追究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用人单位的违法责任,以不断提高带薪休假的落实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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