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针对共性问题分析原因+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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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的过程中,存在党员党性标准难确定、批评与自我批评难开展、党员主体地位难落实、党性分析结果难运用等问题,必须创新思路,活化载体,健全制度,努力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制度。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针对共性问题分析原因+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情况吧。

【篇一】

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正在各地如火如荼进行,各种创新学习方式也层出不穷,极大深化了党内教育。但在基层学习教育开展过程中,一些共性问题制约着学习教育的推进。

如何变被动学为主动学的问题

多数单位能结合“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正常开展集中教育,而对抓平常、融入经常的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则难以面面俱到。且经常性教育多数以党员自学为主,全凭党员自觉,无法对其做出硬性规定。受大环境影响,机关党员相对学习就要紧密一点,农村党员、企业党员学习在时间上就没有那么紧凑了。

学做结合有待加强的问题

学习教育推进过程中,存在部分党员过于重形式、轻实做的一些共性问题。少数党员停留在不同形式学党章党规的自我陶醉中,而对如何通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实现做合格党员要求却思考得不多;对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党性修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思考也不多;对如何承诺践诺,立足岗位作贡献的实际行动体现得也不多。以学促做,学做结合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党课内容不够丰富的问题

从部分单位上党课的情况来看,上党课的数量、频率都能达到要求,一些党课质量也很高,具有艺术性,深受听众喜爱。但是也存在部分党课内容生硬,始终停留在怎么去解释“两学一做”这个条条框框中,虽然党课的政治性突出了,但针对性、实践性、生动性体现不够。

对于这些共性问题,基层党委不仅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更应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学做结合。要让基层党员充分认识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集中性教育,而是常态化学习。积极帮助基层党员克服心理疲惫,消弭应付思想,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参加学习教育的主动性。要依托党校优势资源,进一步创新方式讲党课,加强党课的前瞻性、实用性、趣味性,让党课真正融入到基层组织细胞体系中。注重从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以及群众公认的老典型中遴选若干代表,从离退休老党员中邀请部分优秀代表,充实基层优秀党课师资库,并由基层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根据师资来源以及授课内容编制授课计划表,集中开展“送党课下乡村”活动,扩大党课受众面。适时扩大群众参与度,学习教育全过程可以邀请群众参与、请群众监督,特别是查找问题、选树典型、评议党员、效果评估等方面扩大群众参与,把话语权交给群众,从群众中找到差距、找准发力点。进一步优化数字平台,通过手机报、App等客户端,加强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解读。不断开展远程教育,加强农村党员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做到基层党员学习培训全覆盖。

【篇二】

2005年以来,我们对一些地方政府和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同志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审计中我们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综合的原因分析,同时,向相关部门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

审计查出的共性问题

从审计情况看,地方政府和党政部门积极围绕本地、本部门工作中心,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了大量工作,但在依法行政、履行职责以及资金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一是部门职责履行不到位,管理职能、服务职能和工作职责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违反程序行事,如采购大宗商品不履行报批程序、购建固定资产不进行招标、不经批准擅自处置资产等。三是在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一些单位利用部门职能的便利,自行设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乱收费、乱摊派;虚列支出,套取资金。四是在资金管理和运用方面存在挤占挪用或滞留专项资金、账外设账等现象,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债务隐患或债务负担。五是内部管理和经济决策不规范,投资和借款损失严重。六是对内部单位监管不严,所属单位财务报告失真、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突出。

同时,国有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和管理漏洞,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共性问题。如会计核算不实,“账外设账”,资金“体外循环”;一些国有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决策失误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以及国有利益流失;对固定资产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等问题突出;一些企业改组、改制工作不规范、不彻底,遗留问题比较多,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同时企业资信方面也存在一定问题,抽逃或虚报注册资本现象时有发生。

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通过对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问题的综合分析,我们对违纪违规问题从数据上作了比较,发现违纪资金数总量上没有大的变化,但管理不规范资金却呈上升趋势。资产管理和资金运用不规范、使用效率不高,是当前制约部门职责全面履行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除了一些领导干部大局意识、宏观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对政策、法律尤其是财经法规掌握不够,以及“新官不理旧账”的原因外,更重要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责任不清。一些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不清,责任划分不明确,“一项工作多方管、一件事情层层批”,造成了工作扯皮、推诿,遇到问题,很难追究相关人员的具体责任。同时,一些基础性、日常性工作或难出成果的工作易被忽视和遗忘,出现的问题引不起足够重视,也得不到及时纠正,一些矛盾越积越深。同时,工作中有章不循的问题在有些部门和单位比较普遍,一些领导干部由于宏观意识和法制意识不强,存在短期行为,忽视制度建设和基础管理,致使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造成投资效益低下、资产闲置或利用率不高、国有资产运行效果不佳甚至资金损失、资产流失等现象时有发生。

其次,一些制度滞后,残留的旧管理体制,给现行管理带来不便,同时也存在一些制度盲区,特别是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和处置、财政性资金运行效益和效果等方面,还没有评估、奖惩办法,因而许多部门和单位资产管理混乱,在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上不能更好地体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另外,长期以来,一些监督部门只重视监督形式,放松了责任追究,因此,制度规定也就起不到规范、教育和震慑作用;而内部管理,由于碍于情面,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批评、教育、处理也不到位,使违纪违规行为屡屡发生。

强化管理的建议

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大局意识、宏观意识不够强,部分领导对财经法规掌握不够的问题,我们建议干部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搞“下不为例”;对于一些领导于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经济管理水平不高以及制度运行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我们建议加强领导干部知识培训,严密制度设计,杜绝一些部门和单位钻“政策、制度空子”行为;实行重大违纪问题通报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此外,还要逐步实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

【篇三】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五个方面共二十项措施要求。

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抓紧制定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等配套法规,积极推动相关行业领域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工作。加快制修订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逐步缩减推荐性标准,缩短相关标准出台期限,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是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进一步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等制度,所有事故都要在规定时限内结案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全文公布调查报告。

三是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重点监管执法,实行重点监管、直接指导、动态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加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环节的安全把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关闭退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与企业联网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安全检查制度,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覆盖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乡村、社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安全监管,推动建立社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的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以清单方式明确每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权和责任。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提高监管实效。强化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执法监督,防止滥用职权。

五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底前,所有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3年内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及各类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抓紧制定工伤预防费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加大对工伤预防的投入。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坚决查处腐败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树立廉洁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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