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一带一路”建设会议纪要
“一带一路”建设会议纪要1
近日,浙江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会在宁波市召开。
省委书记车俊,省委副书记、代省长袁家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捷克工贸部副部长埃杜尔德?穆日茨基介绍捷克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情况,会议由常务副省长冯飞主持。会上举行了“一带一路”重大项目签约仪式,22个国家和地区的使领馆官员、企业代表参加推进会。
推进会前,车俊、袁家军、唐一军等省领导会见了部分外国驻华机构官员、香港驻沪负责人和外方签约代表,我委李学忠主任陪同会见。
推进会上共签约项目14个,总投资660多亿元人民币。签约项目国、境外合作方涉及“一带一路”沿线10个国家和地区。
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各设区市、义乌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我省在相关国家共建的合作园区代表,重点企业代表参加会议。我委李学忠主任、徐幸副主任、吴胜丰副主任参加推进会。
“一带一路”建设会议纪要2
6月17日下午,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出席全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暨对外开放工作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内蒙古开放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高水平推进对外开放,为建设现代化内蒙古、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有力支撑。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布小林主持会议。自治区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李纪恒在讲话中指出,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导致落后,这是为古今中外发展实践所证明的一条铁律。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当前,内蒙古正处于新旧增长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通过扩大对外开放为经济发展不断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推动开放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深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全面提升开放发展水平。
李纪恒强调,要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内蒙古开放发展的地缘优势,把向北开放作为战略方向,不断完善同俄罗斯、蒙古国合作机制,积极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进一步加强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加快建设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要登高望远,树立宽广的世界眼光,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着力打造重点开放平台,构建开放型产业体系,打造沿边沿线沿河经济带,优化开放发展环境,加快形成北上南下、东进西出、内外联动、八面来风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李纪恒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开放发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加强战略谋划、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推动扩大对外开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解放思想,增强开放意识,借船出海、借梯上楼、借鸡下蛋、借智引脑。要重视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让世界更多地关注内蒙古,让内蒙古更好地走向世界。
布小林在主持讲话时指出,要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开放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内蒙古在“一带一路”建设和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中的重大责任、重大机遇,找准工作着力点、掌握工作主动权,加快建设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上推进对外开放。要解放思想,提升推动开放发展的能力水平,优化开放发展环境,,全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带一路”建设会议纪要3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会议6月16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真学在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情况,讨论有关文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后,“一带一路”建设相关政策、项目正火热落地。比如中国一汽日前在埃及开罗上市推出了包括乘用车、微型车、水泥搅拌车等多类产品;第一届上海中东学论坛也在近日举行,80余位与会专家、学者就如何在中东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张高丽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要全力以赴抓好高峰论坛成果的落实,着眼于重点方向、重点国家、重点项目,聚焦“五通”,力争早日收获更多新成果。
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
张高丽表示,要强化对企业“走出去”的指导监管,严格规范企业“走出去”投资经营行为,加强重大投资安全风险防范。
中央深改组第三十五次会议于5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的若干意见》。会议指出,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要围绕体制机制建设,突出问题导向,落实企业责任,严格依法执纪,补足制度短板,加强企业海外经营行为合规制度建设。
据发布的《中国企业并购市场回顾与2017年展望》报告,内地企业海外投资增幅达142%;内地企业海外并购投资金额增长246%,至2210亿美元。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未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前景依然良好,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潜力巨大。
国资委于今年年初发布《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引入了央企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并按类别将投资项目划分为“禁止类”和“特别监管类”,前者央企一律不得投资,后者则需报国资委,并由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审核把关程序。
除了强化监管,当纠纷出现时如何有效化解也是防范风险的应有之义。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主任、“一带一路”法律事务部主任张凌霄说,“一方面,企业要对当地国家法律法规、交易规则和习惯进行风险防范;另一方面,要了解当地国家产品、服务的规格以及生产流程。”
“此外,在发生投资经营行为之前,一定要对解决纠纷的准据法进行约定,即适用中国法律,还是当地国家法律,亦或是联合国相关国际公约。还要约定好使用诉讼还是国际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张凌霄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创新国际化投融资模式
张高丽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要创新国际化的投融资模式,打造多层次金融平台,努力构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金融支持体系。
“多层次金融平台意味着多种形式的融资手段,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构建,在传统的银行、债权、股权等直接间接融资手段之外,还可以应用私募、信托、PPP等多种模式。”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丛屹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
丝路基金于1月6日正式运营,定位为中长期开发性投资基金。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日前透露,截至2017年一季度,丝路基金已签约15个项目,承诺投资金额累计约60亿美元。
数据显示,亚投行在共为7个亚洲发展中国家的9个项目,提供了17.27亿美元贷款,撬动公共和私营部门资金高达125亿美元。亚投行行长金立群此前表示,亚投行计划逐步加大运作规模,预计今后的5-6年时间内,每年贷款额可以达到100亿-150亿美元。
宁波市金融研究院副院长马翔建议,可以统筹基金管理公司、地方政府、承办私有企业以及境外资本等多方资源,按照公私合营与互利互惠原则,重点推广PPP投融资模式在“一带一路”项目中的应用,尝试PPP在交通基建、城市连片开发、大型园区建设、轨道交通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中的运用。
“应该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构建对内对外同时开放的资本市场,依靠沿线各个国家的资源,解决建设中基础设施、公共产品、重大项目等投融资。”丛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