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方案
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是当前做好帮扶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方案,感谢您的阅读!
各镇(街道)民政办公室、老龄委办公室:
20xx年春节将至,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生活困难群众、优抚对象的关心,确保全区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经研究决定:重点对低保特困户;困难低保边缘户;特困“四老”对象;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特困重点优抚对象;共建部队;全区百岁老人;六十年代精减退老职工;残疾儿童、社会孤儿、贫困精神病人;敬老院老人等进行走访慰问,确保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走访慰问对象、慰问形式、发放慰问补助金标准和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走访慰问对象,发放慰问补助金标准及慰问形式
1、关于低保特困户慰问。以镇(街道)为单位全面开展低保特困户慰问活动,重点组织好区四套班子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到镇(街道)走访慰问活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每户补助170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
2、关于困难低保边缘户慰问。以镇(街道)为单位对困难低保边缘户家庭进行全面走访。每户困难低保边缘户补助100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
3、关于特困“四老”对象慰问。特困“四老”对象是指收入低于低保水平的八十年代前的老村支部书记、老队长;建国前的老党员;地方革命老同志。慰问金每人1700元。
4、关于共建部队慰问。切实做好共建部队走访慰问工作。深入共建部队走访慰问,军民共建工作在节前掀起新的高潮。
5、关于优抚对象慰问。切实做好涉军对象特殊群体的走访慰问工作。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两参”人员、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办理定补的带病退伍军人每人发春节慰问金700元;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每人发慰问金700元;军休干部遗属每人发慰问金700元;一级残疾军人(全区共1名)慰问金8000元;特困重点优抚对象(全区共100名)每户1700元。在乡“两参”人员每人发参战慰问金2160元,抗美援朝本地企业退休人员每人发1000元慰问金,抗美援朝外地企业退休人员每人发3100元慰问金。以上经费由区承担。企业退休“两参”人员每人发参战慰问金216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
6、关于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慰问。全区年满60周岁的退伍军人每人发放慰问金20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
7、关于百岁老人、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和省百佳孝星慰问。全面展开走访慰问百岁老人活动,每位百岁老人发放慰问金1500元(包含慰问品)。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和省百佳孝星,每人发放慰问金1000元。
8、关于敬老院老人慰问。全面走访各镇(街道)敬老院。慰问金共计12万元。
9、关于社会孤儿、残疾儿童、贫困精神病人慰问。展开走访慰问社会孤儿、特殊教育学校和精神病医院的惠山籍人员的活动。社会孤儿慰问金每人170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贫困精神病人、残疾儿童慰问金每人500元。
10、关于六十年代精减退老职工慰问。展开走访慰问六十年代精减退老职工活动,每人发慰问金500元。
11、关于少数民族贫困对象慰问。展开走访少数民族贫困对象活动,每人发慰问金1700元。
二、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的有关工作要求
20xx年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将继续以“惠民生、暖民心、促和谐”为主题,在传统节日中体现党和政府的关爱,在走访慰问中了解群众基本需求,努力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在百姓心坎上,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窝里,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和谐氛围,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为更好地做好本次春节走访慰问,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把这次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2、迅速行动,严密组织。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把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与节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列入工作日程。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区委、区政府以及职能部门,统筹安排,制定方案,认真组织,精心安排。重点要落实好走访对象、慰问资金、责任人,确保节前各项慰问活动的顺利开展。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宣传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走访慰问活动中,大力营造扶贫济困、互助互爱的舆论氛围,切实把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