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个地球日主题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4月22日是第46个世界地球日(以下简称地球日)。地球日是宣传我国国土资源国情国策、提高公众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意识、普及地球科学技术知识的重要平台。为做好地球日宣传周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按照“十二五”期间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主题要求,结合十八大精神,确定2013年地球日活动主题为“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共建美丽中国”。
二、活动时间
第44个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从4月16日(星期二)开始,至4月22日(星期一,地球日当天)结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地球日的宣传,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金涛任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各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局属其他部门负责任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宣传内容
通过开展地球日宣传活动提供公众对国土资源国情的认识,普及有关科学技术知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减少碳排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践,今年的专题为“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共建美丽中国。”
五、工作安排
(一)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要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通俗易懂、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地球日的宣传活动。
(二)在国土资源所、分局办公驻地设立专题栏目。
(三)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在地球日宣传当天,设立宣传咨询台。
六、活动要求
(一)按照十八大精神做好活动周宣传活动
各科室、事业单位、乡(镇)所,应按照十八大精神,围绕活动周主题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向公众宣传资源国情国策,普及国土资源科室知识、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加强组织协调和媒体宣传
加强与教育、科技、环保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部门的作用,联合有关高校、中小学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保护地球小主人”活动组委会以及企业,以通俗易懂、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渠道,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开展活动专栏等多种宣传形式,做好宣传工作。
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局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评重要依据,各单位将总结材料于4月28日前报局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