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最新审计局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导语:吸烟有害健康,远离烟草,拒吸第一支烟;净化空气,保护环境卫生。以下是由解志愿收集整理的审计局控烟考评奖惩制度,欢迎阅读。
审计局控烟考评奖惩制度(一)
一、全面禁烟是我局创建无烟单位的一项重要举措,全体职工要自觉遵守我局控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控烟办公室在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局的控烟工作,每天坚持巡查并不定期组织检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的执行和控烟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并按要求及时整改。
三、设立“优秀控烟科室”奖。在各级检查中未发生违反控烟相关规定,达到无烟标准的科室,经局控烟领导小组审定,在年终全员综合目标考核个人综合得分中,科室人员每人加0.05分。
四、对在控烟活动中表现积极,自身主动戒烟并对同事劝阻吸烟、积极宣教者,经科室推荐、局党组审定,在年终全员综合目标考核个人综合得分中加0.05分
五、全体职工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在局公示栏内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每发现一次扣0.05分。
六、监督巡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无视我局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科室或个人,在公示栏内公示通报,并按照《安康市统计局工作效能监督问责扣分办法》追究责任。
七、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审计局控烟考评奖惩制度(二)
为创造文明、健康、低碳的工作环境,确保机关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树立文明、良好的办公形象,发挥机关单位在全市控烟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大力做好机关控烟的宣传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向机关工作人员宣传吸烟的危害,使其改变吸烟不良习惯,控制吸烟,促进身体健康。
二、局机关内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禁止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扣发奖金。
三、在本制度规定的禁止吸烟场所或区域内,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
四、在禁止吸烟场所或区域内,不得放置吸烟器具,不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
五、在禁止吸烟场所或区域内,不得吸烟或携带燃烧的卷烟、雪茄烟或烟斗。
六、局机关控烟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设控烟监督员,不定期对各科室禁止吸烟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检查结果记入年终考核。
七、在禁止吸烟场所发现吸烟行为,所有人员都有权利和义务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教育。经劝阻,屡犯不改者,年终考核结果记为不合格。
八、实行月评比,年终总评兑现。每月底由领导小组对各科局进行“四无检查”,即无烟灰缸、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对执行较好的科局颁发“无烟科、局流动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