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时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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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管理体制、岗位职责、人员招聘、管理监督、职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由国务院于11月29日印发并实施。以下是小编搜集分享的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时事解读,欢迎阅读。

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时事解读一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从管理体制、岗位职责、人员招聘、管理监督、职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明确指出,辅警履行职责行为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公安部亦依据这一《意见》着手对辅警队伍进行清理整顿。这一系列政策的推进引起了中国社会的普遍关注,也释放出当代中国推进法治建设、直面现实治理难题的强烈信号。

中国的辅警制度由来已久,其产生的主要原因大致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

其一是基层公安治理任务过重导致的警力紧张的问题。长期以来,中国的公安制度始终带有比较浓厚的全能国家时代的色彩,虽然经过了多次改革,但仍然在专业分工、精细化分工上与完善的现代警察制度存在一定距离。这导致了在基层执法的实践中,公安部门承担了大量非警务的治理任务,如户籍管理、流动人口治理、社区治理等。在执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管的事情越多,管不过来的也就越多。尤其是近几十年以来,中国城市化进入加速阶段,公安面临的基层治理任务更呈现爆炸性的增长,这直接导致了基层警力严重不足、基层警察长期超负荷工作等严重问题。辅警现象的出现,其实正是基层警力入不敷出所造成的必然结果。

其二是在目前公安治理结构当中警力分配的问题。在当代中国的社会治

理体系当中,资源优先向上而非向下倾斜一直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越是级别高的单位,往往编制越多、办公条件越好、经费越充足,而越是承担实际治理职责的一线单位,越是编制少、办公条件简陋、经费匮乏。派出所缺编制、缺经费,养不起人也留不住人,已经成为相当普遍的现象,如果没有辅警,一些单位可能连基本的执法任务都难以完成。其实辅警现象并不是公安所独有,消防系统同样存在着类似的现象。

随着中国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民众对于不专业、不规范的执法行为越来越难以接受。加强对辅警现象的治理、清理整顿辅警队伍,对于提升中国执法队伍的素质与形象无疑有着重要意义。然而,如果不解决辅警现象产生的根源,那么就仍然难以摆脱要么“无力维护社会治安”,要么“只能接受低素质业余执法者”的两难处境。

辅警问题的治理关键在于理顺三个关系:

其一、为公安机关减负。让公安机关从非警务的社会治理当中解放出来,能够在真正需要专业警察执法的地方集中投放资源。

其二、调整头重脚轻的治理结构。让一线部门有更多的资源、更多的编制、更好的待遇,能够用得起人、留得住人。

其三、理顺国家、市场与社会的关系。一方面,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积极扶持、鼓励良性的基层社会自治,让民间团体成为化解纠纷、稳定社会秩序的担当者。另一方面,则是要充分利用政府采购、PPP等模式,将条件合适的公共服务市场化,从而引入市场力量来增大社会治理资源的供给。

法治不仅需要面子,而且也离不开里子。治理辅警乱象同样不能光考虑面子,也要注意到面子之下的里子。

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时事解读二

近日,网上流传着一段河北广宗“交警夜查货车收黑钱”的视频,对此,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昨日公开通报称:网传视频内容属实,事发于10月7日晚9时许,广宗县交警大队公路巡警执勤五组负责人赵艳博在带领交通协管员李信捷执勤工作中,李信捷非法收取货车司机现金100元,并被当事人拍摄了视频。目前,涉事协管员已被辞退,当事民警被撤职,另有两名领导受到处分。

交通协管员是为了弥补交通警察警力不足而聘用的,正是国务院相关意见中所说的“警务辅助人员”。对于很多市民来说,不仔细观察或许分不太清楚协警和警察的区别,所以网传的视频当中说的是“交警收黑钱”。也正因如此,协警、辅警不遵规守纪,知法犯法,不仅仅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伤害着整个警察队伍的形象。

但令人遗憾的是,类似于河北广宗的事件并不算太罕见,此前全国各地都曾先后发生过辅警、协警惹祸的乱象。比如说在湖南临澧,曾有一名协警身着制服在孩童面前对其家长动粗;在广东英德,曾有辅警收取“失足女”的“保护费”,为其通风报信;在陕西咸阳,两协警因开警车去买彩票而受到处分……

更令人遗憾的是,个别辅警侵害市民合法权益之后,只是其个人被辞退了事,“临时工”这三个字和“电脑出错”一样,成了管理混乱、监管不严的托词。这样比较一下,河北广宗发生的事件在处理上倒是一种进步??不仅仅收黑钱的交通协管员被辞退,带队民警和相关领导也受到了处分,这可以说完全符合国务院最新意见当中“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

虽然辅警闯祸的事件时有发生,但是话说回来,和这类人员的巨大基数对比,更多的人还是在岗位上兢兢业业,为警务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而且承受着“临时工”的各种压力和委屈。

对此,《人民日报》就曾刊文述说协警、辅警的酸甜苦辣。比如说,这个工作充满风险,有时也要像警察一样冲锋陷阵,但是收入待遇却比较低,而且成为“正式工”的希望十分渺茫;再比如,一些司机、市民对协警存在偏见,看到警察乖乖认罚,看到协警则爱答不理甚至恶语相向。

现实存在的正反两面都在说明,我们的确需要在顶层设计上给予辅警本身更多“辅助”??既辅助他们摆脱良莠不齐的尴尬,也辅助他们摆脱临时工的困境。

首先,辅警、协警的队伍必须优化,哪些人可以进入这一序列,哪些人不行,聘用需要怎样的标准和程序都要规范化,要避免民警亲戚、熟人介绍之类的裙带关系。此外,在工作过程中,他们的权限更要清清楚楚,什么是职权之内,什么是职权之外含糊不得。警察是一个特殊职业,其职权由《警察法》作出规定,所以带有强制性的措施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权力不得由辅警行使。

再者,增强辅警的归属感,别让他们总觉得自己是临时工、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对于其加强自律、提高工作积极性也十分重要。让辅警有职业保障、有升职加薪的盼头,他们才不会为了一点儿小钱而出卖前途。

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时事解读三

辅警履职“出格”不能“临时工”了事,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近日,国办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从管理体制、岗位职责、人员招聘等多方面对辅警人员管理进行规范。

意见的指向性很明显,即为了解决实践中辅警的法律地位不明、职责权限不清、职业保障偏低、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通过法治手段实现辅警的规范化治理,确保辅警依法有效发挥作用。公众期待,通过意见的规范化管理,能够让辅警走出“临时工”之殇,逐步迈向公正文明的规则之治。

辅警的产生最初源于公安执法力量的不足,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弥补性的举措渐渐扩大,以致辅警从数量到质量都出现了一些问题。而实践中辅警的权责并不清晰,个人素质参差不齐,参与执法情况比较混乱。尤其是一些部门在出现执法危机后,将责任推卸到辅警身上,降低了公众对辅警的认同度。

与此同时,辅警自身的付出与回报并不匹配。很多辅警干着脏、重、累的活,但工作待遇缺乏保障,人身权、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等难以有效落实。有的单位聘用辅警极不规范,选人用人没有硬标准,工资福利没保障,有的辅警工资还没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中辅警参与辅助执法时,更是面临诸多人身权上的侵害,但却缺乏相应的救济机制。有数据显示,近5年来,平均每年有近百名辅警在履行职责中牺牲、2000余人负伤。

一方面是外在声誉备受诟病,一方面是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辅警陷入两难,本质上影响的还是公安执法。为了破除辅警改革坚冰、化解体制机制积弊,年初中央深改小组通过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此为指导,国务院出台专门意见,意味着辅警管理将从各自为战的随意做法,迈向统一化、规范化的制度常态。

当然,规范辅警管理不单是为了解决一时之需,更要从法治视角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一纸意见只是确立了改革的思路、方向和举措,辅警的长远建设、管理和发展,根本上仍依赖于建章立制,以更宽广的法治视野来考量并推进相关制度建设。例如,这种聘用辅警的合法性途径如何建立?哪些部门和岗位可以聘用辅警?辅警的人数与正式警察人数的比例多少合适?辅警辅助执法的权责如何确定?辅警的职业规划、工资待遇及保障机制如何建立?相关的劳动争议通过什么途径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纳入制度视野,作出合乎法治精神的设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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