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四风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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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四风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局党组认真开展了“四风”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制度建设等工作。目前,已初步取得一些成效。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认真开展整改。

根据上级和县委教育办相关文件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学风不扎实、学用脱节问题;下基层调研流于形式的问题。落实工作不讲实效,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不强,目标不够具体、措施不够明确,创新思维少的现象;统筹协调不够问题。对职工实际困难关心不够问题;不注意听取群众意见,没有真正问需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题;民政工作分类指导不够,一些项目安排缺乏深入分析问题;态度不热情、服务不主动、办事不及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针对工作存在畏难情绪问题、等靠思想;工作安于现状、效率不高、分心走神的现象;公务接待还存在讲排场现象,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对基层迎送和超标准接待安排问题。制定《东山县民政局领导班子“四风”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紧扣整治文山会海、“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公“经费、低保中存在的“错保、漏保”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会所中的歪风”等多方面突出问题的表现,反复研究,制定《东山县民政局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同时制定《东山县民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认真梳理已有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废止过时的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重点,扎实落实整改

局党组对照检查出来的意见,汇总梳理出局党组班子在“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12种表现,制定整改措施,逐项研究,逐项整改。

1、针对学风不扎实、学用脱节问题。整改任务: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牵头领导:李振兴。责任股室:局人秘股。整改情况:制定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切实扭转重业务轻学习的观念,大力加强理论学习,用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学习研究工作,每年中心组集体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交流研讨不少于2次;每年召开1次理论学习交流会,开展2次践行群众路线主题党日活动。“七一”组织党员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活动。10月份完成整改。

2、针对下基层调研流于形式的问题。整改任务:深入基层一线,提升服务水平。牵头领导:局班子成员。责任股室:局机关各股。整改情况:局领导每季度找直属单位的负责人谈心一次,每季度主动到乡镇民政办上门“纳谏”。局班子成员下基层做到轻车简从,下基层前摸清情况,提高下基层的针对性。下基层少听取汇报、少看示范点,多到实地查看,多到存在问题多的地方看,下基层回来后要拿出具体解决方案,做到调研有思路、有实地查看、有解决方案。10月份完成整改。

3、针对落实工作不讲实效,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整改任务:整顿文风会风。牵头领导:李振兴。责任股室:局人秘股。整改情况:减少会议召开次数,减少发文文件,做到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和文件,坚决不开不发。下决心减少文山会海,改进会风文风,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条件和现代通讯方式,积极探索创新高效传达贯彻会议文件的方式。坚持开会、发文件必须带着问题、开完会、发完文件必须解决问题的原则。10月份完成整改。

4、针对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不强,目标不够具体、措施不够明确,创新思维少的现象。整改任务:注重学以致用,推动工作落实。牵头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股室:局机关各股。

整改情况:每月召开例会,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和各业务股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开通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全县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从起实施本县籍死亡人员免收基本火化费,每具免收1150元。从7月1日起实施免予收取婚姻登记费。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做到政策熟悉、情况掌握,各业务股负责人加强研究,学以致用,推陈出新。11月份完成整改。

5、针对统筹协调不够问题。整改任务: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牵头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科股室:局机关各股室。整改情况:坚持每周例会制度,便于协调、沟通和落实相关工作。各业务股每季度初上报当季工作计划和上季度工作完成情况,班子成员审阅后要及时进行沟通交流,统筹安排,提高效率。10月份完成整改。

6、对职工实际困难关心不够问题。整改任务:加强与干部职工的思想沟通。牵头领导:局班子成员。责任股室:局机关各股。整改情况:局班子成员做到每月一次走访分管股和直属单位,加强与党员干部谈心交流,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工作生活情况,关心干部政治成长和进步。9月份完成整改。

7、针对不注意听取群众意见,没有真正问需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题。整改任务:紧密联系群众,真诚服务群众。牵头领导:局班子成员。责任股室:局机关各股。整改情况:制定相关工作流程,在出台政策、措施前,班子成员、相关业务股都能经过实地调研、拿出可行性方案、多方论证、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等环节,切实避免政策、措施脱离实际。制定干部结对帮扶计划并组织实施。10月份完成整改。

8、针对民政工作分类指导不够,一些项目安排缺乏深入分析问题。整改任务:加大对民政工作的分类指导。牵头领导:局班子成员。责任股室:局机关各股。整改情况: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局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了解分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政策,掌握实际情况。下基层调研做到有的放矢,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树立鼓实劲、出实招、求实效的观念,广泛征求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制度,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9月份完成整改。

9、针对态度不热情、服务不主动、办事不及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整改任务:规范办事程序,真情服务群众。牵头领导:局班子成员。责任股室:局纪检组、局人秘股。整改情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和《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追究暂行办法》,加强党风和作风建设,规范办事程序,做到有章可循、热情接待、依规办事。局班子成员和各业务股、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做到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对违规违纪现象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9月份完成整改。

10、针对工作存在畏难情绪问题、等靠思想。整改任务:强化进取意识,激发干事创业激情。牵头领导:李振兴。责任科室:局人秘股。整改情况:鼓励党员干部面对困难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局班子成员敢于担当,带头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和《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追究暂行办法》,强化督查考核、问责问效,使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形成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良好氛围。9月份完成整改。

11、工作安于现状、效率不高、分心走神的现象。整改任务:严肃工作纪律,强化效能效率观念。牵头领导:局班子成员。责任股室:局纪检组、局人秘股。整改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教育活动,进一步牢固树立“大爱之心”,强化公仆意识,大力清除“官本位”思想残余。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干部的管理力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明工作纪律,上班时间做到“三个不准”:即不准旷工、迟到、早退,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办理私事,不准在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和出入休闲娱乐场所。9月份完成整改。

12、针对公务接待还存在讲排场现象,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对基层迎送和超标准接待安排问题。整改任务: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牵头领导:局班子成员。责任股室:局纪检组、局人秘股。整改情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挥班子在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中的表率带头作用。进一步强化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更加自觉摒弃“小节无害”的思想,更加主动和坚决抵制基层超标准超规格接待,不折不扣地深入落实好中央的八项规定。10月份完成整改。

三、突出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局党组对照6个方面问题的具体表现,对照具体工作实际,对照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逐项研究,逐项整改。

一是整治文山会海的问题。1、精简会议方面:控制会议数量。做到不开没有实际内容的会议,不开能用文件、电话解决的会议。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会议尽量减少大会发言,确需安排的,一般领导发言时间不超过30分钟;汇报人发言一般不超过5分钟。会议安排和会场布置要庄重大方、注重节俭,会议一律不摆花,不制作会标,不发会务费,不随意印发其他材料。1-11月份减少会议2次。

2、精简文件简报方面:规范了以局名义印发的文件和简报,对行文的必要性及内容、规格、范围严格审核把关程序。从严控制转发文件。确须转发上级部门文件,必须经主要领导审签后予以转发。从严办文程序审查。所有文件拟稿后,必须经分管领导核稿,主要领导审签后统一发文。1-11月精简文件简报4份。9月份完成。

二是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基层、服务民政对象、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深入开展“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活动,简化办事流程,优化审批程序,下基层,解民忧,深入走访群众280户,听取意见6条,完善制度4个;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深入推进“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禁说“不知道、不清楚、问领导”,只说“怎么办、马上办”,热情服务,耐心讲解,能办马上办,材料不全办不了的一次性教会怎么办,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追究暂行办法》,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切实整治“庸懒散”,严厉查处对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从20xx年起实施本县籍死亡人员免收基本火化费,每具减免1150元。从20xx年7月1日起,实施免予收取婚姻登记费。10月份完成。

三是整治“三公”经费开支问题。大力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班子成员带头履行节约,节省开支,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培训考察坚决不组织、不参加。局截止11月底“三公”经费比去年同期减少42943元。严肃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制定《东山县民政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机关及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禁止工作人员在下基层调研和督查过程中接受土特产、礼品和礼金。没有发生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的问题。在安排公务接待上,严格按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10月份完成。

四是整治低保中存在的“错保、漏保”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问题。在全县开展低保情况督查,通过救助申请家庭经济核对中心对弱势群体的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比对,避免“错保、漏保”现象的发生,大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低保工作氛围。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民政资金等行为。通过核对,查出“错保”对象9户28人,已于今年5月撤销保障资格;发现“漏保”对象9户22人,已于今年5月纳入保障范围。10月县民政局出台《关于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通知》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10月份完成。

五是整治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东山县民政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要求所有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在上班期间除了保障领导公务活动以外,还要保障其他工作人员的公务用车,指定下班时间和节假日车辆停放地点,张贴公车标志,出车使用派车单,加强公车维修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现象。10月份完成。

六是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问题。开展“会所中的歪风”整治活动,坚决查处出入私人会所,在私人会所中公款吃喝,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等行为。1、加大宣传,提高对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每位党员干部人人知晓,人人遵守。2、加大监督检查,经检查全系统党员干部均无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会员卡的行为,做到零持有。3、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带头抵制“会所中的歪风”,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9月份完成。

四、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针对此次整改出来的问题,认真抓好废改立工作,认真梳理完善有关规定制度。对行之有效的制度予以保留。对不完善的制度:《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追究的暂行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认真进行修订。制定新的制度有:《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五、深入推进,力求取得实效

自活动开展以来,我们严格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领导期望,对照群众期盼,对照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还有不小差距。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狠抓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巩固现有整改整治效果,总结整改整治经验,制定确实可行有效的规章制度。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活动开展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效有:

(1)、从20xx年起实施本县籍死亡人员免收基本火化费,每具减免1150元。

(2)、从20xx年7月1日起,实施免予收取婚姻登记费。

(3)、10月县民政局出台《关于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通知》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

(4)、10月县民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不再采取现金发放方式,改而实行社会化发放。

(5)、开通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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