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制学生考试次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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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每学习进行期中、期末考试各一次,由备课组集体命题,教研组长审批。由备课组流水阅卷。平时各科采用练习或考查形式。
2.各科的平时练习都应在课内进行,一般不得调课、不得占用其它时间、不得提前通知学生,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研组进行质量检查,须经教务处统筹安排,原则上每学期不得超过一次。
3.体育课成绩按省教委中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有关规定综合考核评定。
4.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核和成绩的评定由学校另行规定。
5.正确对待考试结果。教师要指导每个学生认真分析考试结果,帮助学生改进学习,进一步提高学习成绩。不允许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