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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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的管理制度一、总则:
  、毕业生实习是我司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我司毕业实习生管理工作,现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凡来我司实习的毕业生,实行期限为-月。
  、本规定适合在我司工作的大中专毕业(己学完学校规定课程进入实习期在校的)实习生

二、录用实习生基本要求:
  、以各部门的工作要求为依据,按办公条件许可、所学专业对口。
  、实习生原则上为本科,,特殊岗位可接收品学兼优的专科生,且必须学完学校规定的课程,并按学校规定已进入实习的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以学校实习推荐信为准)。
  、具备健康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具有竞争意识和开拓精神。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审批程序:
  、行政部对实习生所在院校推荐信及《实习生档案登记表》进行审核。
  、行政部与用人部门进行面试,综合意见后将适合的《实行生当案登记表》交总经理审批。
  、行政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办理实习生录用手续。

四、实习生待遇: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给予实习补贴:
  ①应届毕业实习生:研究生xxx元月,专科生xxx元月。
  ②在校实行生:原则上公司不予考虑补贴,但是,在实习期间有突出贡献者,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考虑。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出差,如果确有必要,则按公司一般员工出差待遇执行。
  ()实习生的食宿问题由个人解决。
  ()凡来我司实习的毕业生,实习期限为-个月

五、其他事宜:
  (一)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用人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别要加强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
  (三)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实习生,部门可随时取消实习资格,并报行政部备案。
  (四)除上班时间在我公司实习外,其他时间一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与本公司无关。
  (五)实习结束后,有关部门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用书面形式做出评价,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对在实习期间表现突出的公司可考虑让其转为试用期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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