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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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学家亨利·艾伯斯说过,上级领导的职责就是要把下级的行为纳入一个轨道,以便有利于实现组织目标。那么怎样规范下级的行为呢?在许多人看来,最简便的办法就是仿效军队,实行严格的军事化管理。

然而严格管

理未必是科学管理,一提管理就说要“严格”的人也未必是真懂管理,事实上,在“严”字当头思想的指导下,企业管理的成绩也是有好有坏,先说说做得比较成功的两个案例。

案例一、

长虹集团是军工企业出身,历来有严格管理的传统。倪润峰一直认为,公司的管理制度最好不要给员工犯错误的机会。

以上下班制度为例,早晨只要广播声一停,公司的大门立即关闭,迟到者会被守候在门口的纪律检查人员记入考勤簿,下午下班的广播音未响,任何人不得提前离岗,否则以早退处理。凡是连续次迟到、早退或旷工者,公司予以辞退。

为了便于器材的管理,公司规定员工一律不得携带提包进出公司,若遇特殊情况,也必须交门卫检查后方可出入。

长虹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实行“早课”制度,据说这一做法来自于日本松下公司。全体员工每天早晨上班必须提前分钟到岗,然后由各部门经理人员或班组长组织员工列队站立,齐声朗诵公司的规定用语,比如长虹精神、长虹厂风、长虹宗旨、长虹目标等等。在这之后,由部门经理负责布置当天的工作,并对上一天的任务完成情况做出总结。

案例二

银行悸光甫先生创办的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素以纪律严明、执法甚严著称。行员只要犯了行规,就会遭到处分。

比如行里规定早上点上班,而行员必须于点刻前到行,点刻后到者,以旷工半天计,点以后到者,以旷工一天计,但仍应照常上班,不得借口不上班。又如,严禁“得罪”顾客,有与顾客吵架者,不问是非曲直一律开除。

上海银行有一套严格的检查制度。检查员是总行检查处的办事人员,他是持有“尚方宝剑”的“钦差大臣”,被派往各地检查总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时间不定,每一次或两次,也可能几不检查。

检查完全采取突击方式,事先分行经理也不知道。检查不是听取汇报,而是采用听、看、问、查的方法。如对于存款,要逐笔核对帐单,对存折则柜面核对。对贷款,除了对账以外,还要分户走访。检查的内容有一百多项,主要包括经营方面的问题,贷款的可靠性,与同业合作情况,服务态度等。甚至行员签到制度执行情况,金库、账库钥匙是否按制度由两人分管,拆阅信件和电报是否由专人负责等,也要一一检查。对于检查结果,由总行来信逐项指出并限期纠正。

至于中层干部若有作风不正或贪污舞弊等情况,检查员也通过与普通行员的接触,调查了解,予以揭发,否则就是检查员的失职。遇到这类情况,总行对被检举者的处理,一般是训斥、调离或开除。而对一般行员则更严厉,如有贪污零用款项元者,被查出后立即开除,检查员仅需向总行检查处和人事处报告备案即可。

总的看来,严格的检查制度对于上海银行维护纪律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但同样是严格管理,也有做得不好的,例如郑州的亚细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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