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考勤请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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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假制度
、全体教师要以学校工作为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
、凡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到校长室写请假条并由校长签字。无特殊情况不得捎假或电话请假。
、请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过天。
、请病假连续超过天的(含两天),需由医院出具证明,并到中心小学请假。
、凡如婚假、丧假、产假等有上级规定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教师请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调好课务,并将调课安排报校长室。
、工作时间内,凡因私事没有请假外出的,视为旷工,学校视情节另行处理。
、外出教师必须进行外出、返校登记,并交请假条以备存档。
二、奖惩办法:
、每月设全勤奖元。
()一个工作日为节课,请假一节为个小假,个小假为.天,个小假为天。
()请假累计.天以内扣元;累计天以内扣元;累计天以内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旷工节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期末设学期全勤奖元。
()请假累计天以内扣元;累计天以内扣元;累计天以上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全学期累计旷工节扣元,累计旷工半天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三、本制度适用于正常工作日和校外集体活动以及节假日全员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