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生信访工作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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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和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度
人口计生信访工作由本局“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重大信访案件、上级交办案件由局领导包案负责;每周三由局领导轮流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并做好接待情况记录。局和乡镇街道确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推动群众合理的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和落实。
二、完善和落实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确立各乡镇街道分管计生主任为计生信访一责任人,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入与乡镇街道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一两次对乡镇街道实行考核,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
三、完善和落实信访法规宣传教育制度
加强《信访条例》和人口计生信访工作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在计划生育重大宣传活动中,将《信访条例》的宣传列入重要内容。并通过每不少于次对乡镇街道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业务培训,规范信访工作人员的言行,增强其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完善和落实信访工作办结制度
对接访的信访事项,规范登记,并在日内作出处理。对一般的信访事项,应在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信访事项,经本局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日。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按时上交结案报告。
五、完善和落实信访工作会议制度
人口计生局每半召开一次人口计生信访工作例会,通报信访工作情况,分析信访工作态势,研究处理信访问题。
六、完善和落实信访工作归口承办制度
局信访工作人员将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分类,按照部门科室职能分工,及时归口科室分管领导,各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参与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调查研究和处理工作。对属基层解决的信访及时交办至乡镇街道。
七、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制度
乡镇街道级本着“只办不转”的原则,及时就地妥善处理,合理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上访人如不同意处理意见,乡镇街道应引导上访人在收到书面处理意见日之内,凭此《群众上访处理意见》日之内到区人口计生局请求复查,努力减少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重复信访,切实把计划生育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八、完善和落实信访事项公开监督制度
公开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接访电话、电子邮箱和领导值班安排,公开信访办事程序,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对署名来信每信必复,对来访、来电登记当事人电话,处理结果及时回复。同时加大对基层人口计生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及时督促承办单位按规定期限办结信访事项,并按规定反馈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