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税局招商工作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内容
、业务接待;
、政策咨询;
、办理税务登记;
、特殊服务。
二、服务标准
、业务接待。以到地税机关办事一次成为目标,认真、负责、礼貌、热情、高效地接受投资者的政策咨询,为其办理各项税收手续,以及提供相关服务,使投资者乘兴而来,满意而归。接待人员要严格、规范着装,挂牌服务。
、政策咨询。积极主动为投资者提供政策咨询,并购印各类相关税收政策、资料,免费送到投资者手中,使投资者对相关投资税收优惠政策一清二楚。
、办理税务登记。随到随办,立即办理。
、特殊服务。实行预约服务、一责任人制度,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重大事项“一事一议”。
三、服务程序和时限
、业务接待。选派业务骨干到全县一站式大厅专门为外来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同时,在各办税服务厅开设招商工作办税服务窗口,一切税收事宜均在全县一站式服务大厅或专设服务窗口办理,形成政策咨询、税务登记、发票发售一条龙式服务。各项税收事宜不超过小时办理完毕。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开通咨询热线电话,指定熟悉政策、精通业务的同志负责,有明确规定的,立即答复,无明确规定的,日内请示上级部门后明确答复,做到咨询答疑内容具体,政策解释准确清楚,使投资者满意。电话:。
、办理税务登记。简化手续,随到随办,开业登记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特殊服务。各项审批内容必需在县招商办规定的时限内审批;对外来投资者事先约定办理有关事宜的,不管上下班,必需安排专人等候为其办理;外来投资者到地税机关办理有关事宜,遇到的一个地税人员为一责任人,必需指引和帮助外来投资者办理完所有事项;遇有县局事先未规定的服务事项,必需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重大事项“一事一议”的原则,立即请示有关领导或单位,给外来投资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四、监督制约
为保证以上承诺有效实施,我局制定以下措施: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招商办主任为副组长,有关同志为成员的承诺制度督查领导小组。如投资者对我局工作不满意,可到督导组投诉,投诉地点设在县地税局办公室,投诉电话:。投诉在日得到答复,日内处理完毕。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时限内处理完毕,负责向投资者做出解释。如果投资者对答复和处理意见不满意,可直接向县外来投资者投诉中心或上级地税机关投诉。
五、违诺处罚
对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按下列规定处理:
、在服务态度上,凡对投资者不热情、不耐心、不周到的,一次批评;两次责令其大会检讨,取消度评先树优资格;三次调离原工作岗位,并给予行政处分。
、在执行有关优惠政策上,凡顶着不办的,一经查实,单位负责人与直接责任人员均调离岗位,并给予行政处分。
、在工作时限上,按承诺规定超过时限一天,扣发主管领导与具体办事人员工资或奖金各元,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违反廉政制度规定,向投资者吃、拿、卡、要、报、索贿受贿的,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其当面向投资者赔礼道歉,并十倍赔偿投资者的损失;重者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