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养狗新规养犬证办理流程材料(养犬管理条例)
现在养狗需要办什么证,需要什么材料的内容,很多人一直在咨询相关问题,为了对饲养犬只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可概括为:养狗要登记,定期种疫苗,不养禁养犬,犬只不遗弃,遛狗牵狗绳,主动避他人,狗便要清理,伤人要担责。解志愿梳理了怀化养犬管理条例(养狗新规) 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大家答疑解惑。
一、怀化养犬管理条例(养狗新规)
为规范城市饲养宠物犬类活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动物防疫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全县饲养犬类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养犬管理实行规范饲养、强制免疫、严格管理的原则。饲养人对所养犬只应做到规范养犬、文明养犬,不得妨害他人人身安全,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二、县城区中下列区域禁止养犬:(一)机关、医院(宠物医院除外);(二)幼儿园、老年公寓(敬老院);(三)学校的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四)单位的集体宿舍区;(五)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养犬的区域。
三、为了维护公共卫生秩序,饲养人在下列区域遛狗的不得影响环境卫生,饲养人对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应当即时清除:(一)城区的公园、广场、绿化带绿地,沿江风光带,草地草坪等;(二)城区其他公共场所。
四、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必须实行圈养或拴养,不得在户外遛犬。因免疫、诊疗等出户的,应当将犬装入犬笼或者戴嘴套、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
五、养犬人应当按照动物防疫的有关规定,携犬到动物防疫部门对犬进行健康检查,定期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办理免疫标识。
六、各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等组织要制定文明养犬公约,依法调解处理因养犬引起的邻里纠纷和治安隐患,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活动。居民、业主应当自觉遵守文明养犬公约。
七、养犬人对犬只在县城区排泄的粪便不及时清除,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八、养犬人所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养犬人的行为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怀化养狗证办理流程材料
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
2、个人身份证明;
3、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
4、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5、犬只照片两张。
单位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4、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5、单位饲养犬只的场所证明;
6、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