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书记严以律己讲话发言稿
主题一:心存敬畏、手握戒尺
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要强调心中存有敬畏。牢记权力姓公不姓私,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不能以权谋私,不能追求享受。作为县委书记,作为党的干部,要依法依规用权,始终为民奋斗。
――6月12日,*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交流时的讲话
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用好选人用人考核这根杠杆,引导党员干部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5月9日至10日,*在河南省考察工作时的讲话
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
――1月14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
――2013年8月28日至31日,*在辽宁考察时的讲话
主题二:慎独慎微、勤于自省
对一切腐蚀诱惑保持高度警惕,慎独慎初慎微,做到防微杜渐。
――3月17日至18日,*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时的讲话
成为好干部,就要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品格陶冶,时刻用党章、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2013年6月28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要带头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严格管理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为全党同志树立爱党爱民、勤政敬业、廉洁奉公的榜样。
――2013年6月22日至25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上的讲话
团的干部必须锤炼优良作风,既要有干事创业的激情,更要有脚踏实地的作为。要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养成慎始、慎独、慎微的意识,走好人生每一步。
――2013年6月20日,*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
主题三: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教育实践活动使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进一步树立,党心民心进一步凝聚,形成了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实践证明,党的十八大作出的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关于这次活动的一系列部署是完全正确的。这次活动为我们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作了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重要准备,其重大意义必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显现出来。
――10月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营造良好从政环境,要从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做起。领导干部要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要严肃纲纪、疾恶如仇,对一切不正之风敢于亮剑;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
――6月30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一个人战胜不了自己,制度设计得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希望同志们,“吾日三省吾身”,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古人讲:“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中国传统文化历来把自律看作做人、做事、做官的基础和根本。《论语》中就说,要“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古人所推崇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第一位的。我们共产党人更应该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
――5月8日,*在同中央办公厅各单位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代表座谈时的讲话
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把工作抓深入、抓扎实,从忧党兴党、巩固政权的高度认清责任,按正风肃纪、立说立改的要求解决问题,用亲民爱民、务实清廉的标准检验成效。
――4月27日至30日,*在新疆考察时的讲话
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着力治标又要注重治本。对提出的目标,都要分清轻重缓急,从实际出发进行细化和量化,然后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加以实施,使措施和目标配套,把目标要求落到实处。长效机制一定要起作用,思想不能疲、劲头不能松、措施不能软。
――2013年12月9日,*在中南海听取河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情况汇报时的讲话
做到廉洁自律、风清气正。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不搞特殊化,坚决不搞特权,坚决不搞不正之风,坚决不搞腐败。选人用人是广大干部最关心的问题,军委的同志要有宽阔的胸襟,坚持德才兼备,坚持五湖四海,注重选贤任能,为强军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组织基础。
――2013年7月7日至8日,*在中央军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一个永恒课题,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经常抓、长期抓,特别是要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
――2013年6月1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使那些对群众感情真挚、深得群众拥护的干部,那些说话办事有灼见、有效率的干部,那些对上对下都实实在在、不玩虚招的干部,那些清正廉洁、公众形象好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使那些享乐思想严重、热衷于形式主义、严重脱离群众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凝聚党心民心。
――2013年2月2日至5日,*到甘肃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的讲话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党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具有广泛、深厚、可靠的群众基础。
――2013年6月1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牢记“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的道理,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2013年4月19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的讲话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
――2013年1月2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
――2013年1月2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
――2013年1月2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2013年1月2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三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3年1月22日,*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
――2012年11月17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