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农村乡村建中心服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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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做到依法行政。
二、政务公开。公开单位职责,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法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理条件,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优质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做到文明服务,依法行政,严格高效,诚实守信,努力实现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合法权益更加全面优质。
四、加强村镇建设队伍建设。对群众负有解答、解释、指导本所所有服务项目的办理责任,禁止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行为,工作人员不得接受管理对象的金钱、礼品和宴请等增加农民负担,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坚持“利民、便民、为民”原则。简化办事程序,严格执行法定办事时限,提高服务质量,热情周到的为群众服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谦虚诚恳,依法办事,提高效率,不推不拖。
六、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禁止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办理,报批手续、发证工作。严格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规定,坚决杜绝以权谋私,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