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从政准则承诺书
中央出台了新的《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了搞好本人及所在单位的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和省委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更好地接受全乡党员、干部、群众和各级党组织的监督,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珍惜并正确运用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不滥用职权。
二、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依法依纪办事,模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表率。
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本单位、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
四、自觉规范从政行为,不在工程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中插手干预,为个人和亲友谋私利。
五、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不用公款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六、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定和外出学习考察等规定。
七、严格执行诺廉、述廉、谈廉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八、严格自律。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跑官要官”;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祝寿等事宜收敛钱财;不放任、纵容自己的家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影响谋取各种私利;不搞非法拉取选票等非组织活动。
九、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凡属本单位的“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及大额资金的使用),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
以上承诺,诚请全乡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进行严格监督,如有违诺,我愿意接受责任追究及党政纪处分。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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