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多篇】
住建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沅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沅江市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知》(沅安发〔201X〕12号)文件要求,坚决克服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全面、整治不彻底等问题,积极构建“打、治、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建设领域“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厉追责“四个一律”的执法措施,坚决破除侥幸心理,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巩固建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在建工程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成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成立机构,明确职责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专门成立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国辉
副组长:谢敏、蔡飞明、刘志祥、彭凯
组员:陈达、赵智源、高渺、陈小香、蒋国平
三、重点内容
全市建设领域深入推进“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一)未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擅自开工建设。重点查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项目及城市规划区内私人集资建房项目,不依法组织施工和监理招标、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少报多建、不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和安全监督。
(二)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重点打击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检查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是否无资质施工、超越资质经营。
(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履行情况。重点检查各施工、监理企业对项目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情况;项目经理、安全员、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员到岗及履行安全职责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施工现场模架工程、起重机械、基坑边坡工程、临时用电及安全防护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1.模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的搭设、验收、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监测等情况。
2.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除)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检测、验收、使用、维护保养、拆除等情况。
3.基坑边坡工程:深基坑、高边坡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基坑及边坡土方开挖、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情况。
4.临时用电:临时用电方案的编制、审查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安全管理情况。
5.安全防护: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及现场配备使用情况;施工现场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情况。
6.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消防器材配置、现场防火审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护措施情况。
(五)检验检测单位(包括建筑起重机械检测单位)出让资质或挂靠资质,不按规范标准进行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六)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无专项实验室资质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施工现场使用自拌混凝土或无资质生产企业混凝土。
(七)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工地围挡作业,车辆入口道路硬化,冲洗设施、裸露区域余土覆盖、材料堆放遮盖、建筑垃圾集中堆放情况。
(八)建筑施工现场食品卫生管理及防治“四害”的执行情况。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切实推动“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非法施工的工程项目,一律停止施工;对非法从事建设施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处罚,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施工现场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一律停工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到位;对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作出资质方面的处罚。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布违法违规企业项目。
(三)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要将集中开展“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住建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二)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近年来“打非治违”工作成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沅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沅江市201X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知》(沅安发[201X]3号)文件精神,沅江市住建局决定自201X年2月下旬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0个月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建设企业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力度,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各类建设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加大对在建工程项目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重点排查和专项整治,使“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规作业)行为明显减少,全市建筑市场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绩效明显,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成立机构,明确职责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专门成立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略)
根据市安委的统一部署,将万子湖乡作为住建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督导地区,在领导小组下成立“打非治违”督导组,由分管局长邓安云任组长,成员为赵智源、高渺、蒋国平、黄辉、孙建华、周叶、冯邦彦、唐颖异、陈琴。
三、工作重点
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以下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
(一)建设单位未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擅自开工建设。重点查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项目及城市规划区内私人集资建房项目,不依法组织施工和监理招标、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少报多建、不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和安全监督。
(二)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借用施工、监理企业资质自搭班子组织施工,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未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纸。
(三)建筑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和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单位、个人,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起重机械(提升设备)和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
(四)建筑施工企业不按规定配备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未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并定期检查承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不落实;未指定建筑起重机械(提升设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不落实。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现场安全教育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按方案、规范标准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防护不到位。
(五)监理企业无资质或不再具备资质条件、超越资质范围承揽监理业务,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对施工方案审核审批不落实;对施工总包、分包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人证相符核查不到位;安全监理制度不落实,未按规定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采取平行检验和旁站的方式进行安全监理;未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对整改不落实的也不履行报告职责。
(六)建筑起重机械(提升设备)租赁单位无资质承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提升加节业务;设备安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不到岗擅自进行设备安拆、提升加节作业;建筑起重机械未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手续、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设备安拆单位和施工项目部未建立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台账或管理台账中建筑起重机械资料不齐全。
(七)检验检测单位(包括建筑起重机械检测单位)出让资质或挂靠资质,不按规范标准进行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无专项实验室资质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
四、工作安排
为确保此次“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有力推进,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强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督,统筹兼顾,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动员部署阶段(2月下旬-3月底)
1、制定方案。各施工、监理企业及在建项目部要根据去年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结合今年新形势下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今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和工作要求。
2、深入排查摸底。各施工、监理企业及在建项目部要对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各施工、监理企业及在建项目部要对照整治内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所属在建项目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各项目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台账并结合排查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3月30日前上报我局质安监站。我局将对全市所有受监工程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摸底排查,建立在建项目、非法违法建设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提升设备)动态监管等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4月上旬-10月下旬)
我局将组织督察组,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检查,重点督查万子湖乡所属项目,并适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我局将对各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依法从严处理,着力规范建设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专项行动将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业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律按规定给予处罚;对存在违法安全生产行为的在建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企业和人员,一律上报相关部门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上旬-12月底)